具有圍牆的防禦建築。又稱營塢塢候塢堡壁壘等。中國漢武帝劉徹為防禦匈奴,在北方及西北邊塞上築有大量塢壁。甘肅居延等處出土的漢簡中有許多有關塢壁的記載,其中有年代可考的,最早為宣帝五鳳二年(前56)。從這些記載看,邊塞的塢壁是一種較城、障為小的防禦工事,築在亭、隧的週邊。有時分為內塢與外塢,均有出入口,置門戶,有卒把守。塢塢內有屯兵和居民的房舍。塢上並可舉烽。

圖1 甘肅居延破城子漢代塢堡復原圖

  東漢時,為守禦匈奴、烏桓和西羌,繼續在邊塞乃至馮翊(今陜西高陵)、扶風(今陜西興平東南)、魏郡(今河北臨漳西南)、趙國(今河北邯鄲)、常山(今河北元氏西北)、中山(今河北定州)等內郡繕作塢候,最多曾達616所。與此同時,地方豪強也仿照邊塞塢壁的形式營建自己的莊院,作為控制農民和對抗外來勢力的政治、軍事和經濟據點。東漢初年的戰亂中,清河(今河北清河東南)大姓趙綱就曾在縣界起塢壁,繕甲兵,武斷鄉曲。此後,隨著豪強地方勢力的發展,這種地主塢壁越來越流行。從東漢墓葬中的壁畫、畫像磚和陪葬明器看,這種地主塢壁建築呈城堡式。周圍為高墻,門上有門樓,四角有角樓,塢中還有高層的樓櫓建築,門樓、角樓和樓櫓乃至墻垣高處開有瞭望孔或射孔。塢內有塢主居所、衛士和奴婢仆隸樂隊等的居處,還有倉廩、手工業作坊等,顯示瞭大地主田莊力求獨立自主和自給自足的特點。漢末黃巾起義後,豪族地主為鎮壓人民,乘時率勒宗族、賓客、徒附,組織部曲、傢兵,修塢築堡,跨州連郡。既鎮壓起義農民,也相互爭權奪勢,塢壁成瞭公開的地方武裝割據的據點。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塢壁,多擇既有山林險阻,又可進行農耕的宜守宜農之地築置。常以宗族與鄉裡作為團聚的紐帶組成塢壁。世傢大族或地方豪強自為塢主,或稱宗主。被塢主控制的宗人、鄉親、實際上是塢主的私人部曲。此外,也有流民結集組成的塢壁,塢主一般是由流民公推有才能或宗族勢力相對強大者充任。流民塢壁中塢主與其下的流民在初期尚無明確的依附關系,時間一長也逐漸形成主從關系。

  塢壁具有分裂割據的性質。但在不同地區和不同歷史時期,塢壁的作用也各有不同。兩漢時期在西北和北方邊塞修築的塢壁,具有防禦西北和北方匈奴、烏桓的作用。東漢末年黃巾起義後所組成的塢壁,具有明顯的抗拒農民起義的性質。兩晉之際所組成的塢壁,則有防暴避亂、抗拒北方少數民族進擾中原的功能。而南朝侯景之亂後出現的“郡邑巖穴之長,村屯塢壁之豪”,卻以打傢劫舍、縛賣居民為業,是破壞社會秩序的惡勢力。此外,戰亂時期出現的塢壁,多且耕且戰,自保自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瞭組織和維護生產,使宗親或流民免遭劫掠殺戮的作用。

  塢壁主要盛行於北方地區。十六國和北魏的統治者,為瞭維持他們在各地的統治,往往按塢主的實力大小,分別給予縣令、太守、刺史等官職,大大小小的塢壁又成為各級地方政權機構的治所。北魏前期,推行宗主督護制,更全面地承認瞭宗主們及其控制下的大小塢壁的合法地位。魏孝文帝元宏推行三長制,三長代替瞭宗主;鄰、裡、黨等地方基層組織也取代瞭大、小塢壁組織。雖然如此,地方豪強勢力和他們借以割據的塢壁並未消失,社會一有動蕩,結塢自保的情況也會出現。但是,隨著隋、唐王朝的統一,中央權力日益增強,中原地區的塢壁組織也就逐步走向衰落。

圖2 采桑與塢壁(甘肅省酒泉市丁傢閘五號墓壁畫,十六國北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