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唐代大臣、詩人。字伯蒼緱氏(今河南偃師南)人。德宗建中四年(783)登進士第。曆官監察禦史、禦史中丞等職。憲宗元和二年(807)正月,任為宰相,十月,出為劍南西川節度使。八年召還,複為相。因力主削弱河北、山東等地藩鎮權勢,遭藩使忌恨,十年六月三日清晨入朝時,於長安街途上為淄青藩帥李師道所遣刺客暗殺。

  《舊唐書》本傳稱:“元衡工五言詩,好事者傳之,往往被於管弦。”可可見其當時頗有詩名。唐末韋莊 《又玄集》、金元好問《唐詩鼓吹》等唐詩選本多選其詩。明胡應麟更以為是“中唐妙唱”(《詩藪·內編》卷五)。張為《詩人主客圖》奉武元衡為“瑰奇美麗主”。但武元衡有些詩也為官場酬贈之作,缺乏思想深度。

  《新唐書·藝文志》載其集10卷。《全唐詩》編其詩兩卷,《全唐文》(卷五三一)錄其文10篇。事跡見《新唐書》和《舊唐書》本傳及《唐才子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