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統一社會黨主席(1971~1973),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務委員會主席(1960~1973)。生於萊比錫一工人傢庭,卒於柏林。小學畢業後學做木工。1912年參加德國社會民主黨,為黨內左派成員。1915~1918年服兵役,因在軍隊中進行反戰宣傳曾被監禁。1918年參加德國十一月革命。1918~1919年參與創立德國共產黨,在從事地方建黨工作同時,任《階級鬥爭報》編輯。1923年起被選為德共中央書記。1926~1928年為薩克林州議會議員。1928~19333年為魏瑪共和國國會議員。1932年10月任德共中央書記處書記。1933年10月流亡國外。1938~1943年任德共駐第三國際執委會代表。1945年4月回到德國。1946年4月與W.皮克、O.格羅提渥一起,將德國共產黨和德國社會民主黨合並組成德國統一社會黨後,歷任黨的副主席、總書記、第一書記和主席,為民主德國的成立和發展作出貢獻。1949年10月起任部長會議副主席。1960年9月起任國務委員會主席,領導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實行國民經濟計劃和管理的新經濟體制,同時對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建立後社會主義建設的理論問題進行探討,提出“社會主義是經濟上相對獨立的社會形態”的觀點。主持編寫《德國工人運動史》。60年代末,主持制定新憲法。1971年辭去統一社會黨第一書記職務。主要著作收入《烏佈利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