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詩人。平民出身,幼年喪父,由一個有地位的教士紀約姆·德·維永收養,1452年在索邦神學院獲藝術碩士學位。

  維永在學生時代染上盜竊惡習,酗酒鬥毆。在打死一個教士後逃離巴黎。回來後因盜竊大量財物被追捕,再次逃離巴黎。臨行前寫瞭一首共40節的長詩《小遺言集》(1456),以亦莊亦諧的口吻,將身邊所有雜物分贈友好,送給他養父的第一件禮物是其“名聲”,因為當時維永已經成瞭著名的詩人。

  此後維永在法國到處流浪。多次入獄,兩次被判死刑但未執行。1461年,維永寫成《大遺言集》,表示悔恨自己半生的狂放無行。可是一年後他又被投入監獄,並被判處死刑。在獄中,寫成著名的《絞刑架上之歌》,哀求世人憐憫和祈禱上帝寬恕他的罪孽。1463年,獲登基不久的法國國王路易十一(1461~1483年在位)詔赦出獄。

  維永的詩歌是發自靈魂深處的呼聲,是感情的自然流露,歷來評論傢都公認維永是法國文學史上最早、最深刻的抒情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