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代哲學傢。字子衡,號浚川,河南儀封(今河南蘭考東)人。弘治十五年(1502)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尚書、都察院左都禦史等。王廷相的主要著作彙編為《王氏傢藏集》和《王浚川所著書》。其中《慎言》、《雅述》、《答薛君論性書》、《石龍學院學辯》、《答何柏齋造化論》等,是他的主要哲學著作。中華書局1989年出版《王廷相集》。

  在政治上,王廷相主張改革,針對當時的土地兼並問題,提出瞭“抑豪”(占田有限)、“稽籍”(疆界有書)、“正租”(租稅有常)之法,關心社會生產,主張“求賢才”,反對“以文取士”的科舉制。

  在哲學上,王廷相是氣一元論者,反對以理為本的道學思想。他認為“天地未生,隻有元氣。元氣具則造化人物之道理即此而在。故元氣之上無物、無道、無理”。元氣有聚散,無滅息。氣聚而為萬物,稱之為“有”;氣散而為太虛,稱之“無”。王廷相認為,宇宙並非“寂然不動”,而是元氣“生生不息”的氣化過程。氣化有“常”、有“變”。氣含陰陽,陰陽相待。氣化的根源在於元氣自身,“天乘氣機,自能運,自能立”。在知行關系上,他主張“知行兼舉”。人的認知來源於“思與見聞之會”。他反對所謂“德性之知”,強調“力行”的重要性,“講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所謂真知矣。徒講而不行,則遇事終有暗惑。”他堅持“性氣一貫”的人性學說,反對程朱把人性分為“本然之性”和“氣質之性”,認為“人物之性無非氣質所為者”,性與氣相資,不得相離。在歷史發展觀上,他反對程朱把“理”、“勢”分成“兩片”的觀點,提出“理隨勢變”,指出“揖讓之後為放伐,放伐之後為篡奪,井田壞而阡陌成,封建罷而郡縣設”。王廷相的氣學思想是從張載到王夫之的重要發展環節,在中國哲學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