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代文學傢。字敬夫,號渼陂。陝西鄠縣(今戶縣)人。弘治九年(1496)進士,被選為庶起士,後授檢討。其間,李夢陽、何景明、康海等人陸續來北京,相聚講論,宣導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史稱“前七子”。正德四年(1509)調為吏部文選主事,年內由員外郎再升郎中。同年秋,以劉瑾黨羽罪名被貶為壽州同知。次年,因同樣原因被勒令離職。作品有詩文《渼陂集》、《渼陂續集》,散曲《碧山樂府》、《南曲次韻》,雜劇《杜甫遊春》等等。王九思的詩歌主要寫他仕途失意後的怨悵之情,時時流露出“相權操白刃,讒口嘆青蠅”(《朱仙鎮謁嶽王廟》)的感慨。也有少數接觸社會問題的詩篇,如《賣兒行》、《馬嵬廢廟行》、《孤兒吟》,或敘村媼賣兒的慘狀,或述宦官氣焰的囂張,或寫當時世態的炎涼,有一定現實意義。從藝術上說,他的詩模擬痕跡較重,有些詩從語言到意境,就如漢魏、杜詩的贗制品。但他才情爛漫,有些詩語言綺麗,抒發情懷細膩。王九思的雜劇《杜甫遊春》描寫杜甫春天閑遊長安的感受,劇中痛責瞭奸相李林甫的罪惡,揭露瞭“昏子謎做三公”的荒唐現實,下決心拒絕征召,乘槎渡海,去過隱居生活。劇中杜甫實際上是作者自己的化身,他是借杜甫之口,傾吐自己的憤懣。王九思還有一折雜劇《中山狼》,明代單折雜劇一般認為從它始。該劇主題與康海《中山狼》相類似。王九思散曲存套數10餘首、小令百數十首。其曲作多數是對現實表示不滿,通過寄情山水,發泄自己的牢騷。雖然抒發的是個人的情懷,境界狹窄,但尚有一定的社會意義和認識價值。他的散曲秀麗雄爽,但有時曲作過於粗豪,精思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