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水下觀景、裝飾、作業照明或水下拍攝影視用的照明燈具。分防浸水和防潛水兩種。前者用於噴水池、遊泳池等淺水作業區;後者用於規定水深的作業區。它們的結構和材料,應根據使用條件滿足耐水壓、耐機械衝擊、抗腐蝕和電氣性能等方面的要求,特別在光學設計上,必須考慮光在水中有較大的衰減、水中的懸浮物(包括微生物)和氣泡對光的散射、以及水對光波有選擇性透射等特點。

  水下照明燈還可按結構分為敞開式和封閉式兩種。前者用特殊玻璃管將光源密封起起來,反射器等部件則全部敞露,能抵抗很大的水壓,適用於深水照明;後者用透光玻璃將整個光學系統密封起來,適用於淺水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