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體突然破壞,暫態釋放大量能量,伴有聲響和震動的地壓現象。如巖石突然突出或彈射,巖柱崩潰,煤、巖與瓦斯突出等。可一次破壞巖石幾噸至上萬噸,巷道幾米到幾十米,還可能波及全礦,造成傷亡,或使部分礦體無法開採。有記載的衝擊地壓,以英國最早,發生於1738年;1933年發生在撫順勝利煤礦的衝擊地壓是中國的最早記載。

  衝擊地壓在煤礦、金屬礦、隧道中都可能發生,其命名與分類很不一致。有的將有聲響的巖石突然破碎,稱為巖爆或煤炮;將引起起礦區地震的稱礦震;將瓦斯煤礦采掘工作面發生的煤與巖石突然拋出稱瓦斯突出。有的將上述現象統稱礦山動力現象。

  巖體突然破壞的原因,在於破壞的地點貯存能量遠大於變形破碎所需要的能量。貯存的能量的大小與其所處地層深度、巖性、地質構造以及采礦方法等密切相關。在巖石的凝固與沉積過程中,各成分收縮不同,有可能形成凝固應力。由於巖體處於三軸壓縮狀態,這些能量可長期保存。地下工程破壞瞭巖體的平衡,表面圍巖處於雙軸應力狀態,使變形破碎所需的能量大為減小。在巖體破壞後,過剩的大量能量又將破碎巖石拋出,造成周圍巖體震動。脆性巖體的破碎速度很快、很突然。如果巖石中含有高壓氣體,原來受高應力控制,閉鎖在孔隙中,隨著應力逐漸減小,將緩慢滲出。一旦巖石突然破碎,應力突然減少,氣體來不及滲出,便猛烈膨脹,把巖石“炸”成很細的粉末,形成氣石流,一起拋出。這又使應力重新分佈,可能再次使圍巖破壞、粉碎、搬運。幾番交替作用,規模更加擴大。

  防止沖擊的主要措施有:開采解放層;合理佈置巷道位置;合理選擇開采順序和支護方法;消除孤立煤柱,避免應力集中現象;對厚層堅固頂板進行處理,降低煤柱的支承壓力;向巖層註水或軟化劑;在巖層內鉆孔,預先釋放一部分能量和氣體;用水力沖刷或震動爆破,擴大鉆孔破巖效果。其中最有效的區域性措施是開采解放層。

  用地質力學及地球物理方法,配合巖體應力和巖體移動測量,利用聲發射技術和鉆屑等方法,測量巖體內部的破碎情況或巖粉、煤粉的數量,可作沖擊危險性預報。巖體破碎前產生微小破裂,並發出聲響和微震,故可用微震監測方法,預報沖擊地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