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裝置裝在專用浮船上的臂架型起重機,又稱起重船。廣泛用於港口、造船廠和水上作業現場,進行物料裝卸、設備吊裝和水上救險等工作。浮船常採用外形近於長方六面體的平底船,以增大浮遊起重機抵抗橫傾的能力,有自航和非自航兩種。自航浮船備有動力裝置、推進器、舵等,可在水上獨立航行;若採用槳翼豎裝的平旋推進器,還可左右移位和原地轉向,故作業時機動性好。非自航浮船移位元時用絞纜設備牽引,長距離航行時靠拖輪拖帶。浮船上一般都備有修理車間、生活設施和救生設備。

  

浮遊起重機的構造與陸上同類臂架型起重機基本相同,起重裝置常固裝在船體中央或靠近船首一端的甲板上,通過伸出船舷外的臂架進行起重裝卸作業(見圖)。其特點是重心低,可提高整機穩定性。起重量最大可達3噸。浮遊起重機的臂架有不回轉的、非整周回轉的和整周回轉的幾種。少數浮遊起重機的起重裝置還可沿甲板縱向運行,這種類型的臂架都是回轉式的,起重量一般不超過3噸,主要用於港口內裝卸作業。

  浮遊起重機一般都自備動力裝置。蒸汽機已很少采用;內燃機主要用於中、小型浮遊起重機上;內燃-發電機組應用最廣,常佈置在船艙內,通過電纜對起重裝置的工作機構供電,條件許可時也可從岸上供電。

  浮遊起重機作業時造成的船體最大傾角一般不允許超過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