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遺體經複雜的生物化學作用、地質作用轉變而成的層狀固體可燃礦產。它賦存於含煤巖系之中,位於頂底板巖石之間。煤層的層數、厚度、產狀和埋藏深度等,受古構造、古地理及古氣候條件制約。煤層的賦存狀況是確定煤田經濟價值和開發規劃的重要依據。

  煤層結構可分為兩類:不含夾石層的稱簡單結構,含夾石層的稱複雜結構。夾石也稱夾矸,常見的是粘土巖、碳質泥巖、泥巖和粉砂巖。煤層中的夾石層不但增高瞭煤的灰分含量,降低瞭煤的品質。並給開採帶來一定定困難。

  煤層頂、底板巖石之間的垂直距離稱煤層厚度。從勘探和開采角度把煤層厚度分為:①煤層總厚度,指包括夾石層在內的煤層全部厚度;②煤層純煤厚度,指所有煤分層厚度的總和;③煤層可采厚度,指在現代經濟技術條件下適於開采的煤分層的總厚度(如圖)。

按照國傢有關技術政策,根據煤種、產狀、開采方式和地區煤炭資源供需情況,以及地理條件規定的可采厚度下限,稱最低可采厚度。達到可采厚度的煤層稱可采煤層。煤層厚度分級一般分為:①薄煤層,小於或等於1.3米;②中厚煤層,1.3~3.5米;③厚煤層,大於3.5米。厚度超過8米的稱為特厚煤層。

  煤層沿走向和傾向一般呈層狀、似層狀展佈或分叉、復合、尖滅,有的呈透鏡狀、豆䇲狀、雞窩狀、串珠狀。煤層形態和厚度的變化是多種地質因素引起的,與聚煤期和聚煤期後的地質背景關系密切。有些屬於泥炭堆積初期的,如沼澤基底不平,沼澤內部不均衡沉降,河水或海水對泥炭層的沖蝕等形成的煤層形態和厚度的變化,稱煤層的原生變化;有些屬於泥炭層被覆蓋之後,如受褶皺、斷裂、巖漿侵入、河流沖刷等地質作用造成的形態和厚度的變化,稱煤層的後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