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極鬆散巖層、流砂層和湧水量大的砂礦中掘進淺井時,利用預製沉箱自重下沉或衝擊、震動下沉,防止圍巖坍塌的特殊掘進法(見勘探坑道掘進方法)。又稱沉井法。此法工藝簡單、安全可靠,掘進速度快。主要缺點是沉箱易偏斜造成下沉困難。當井深超過10米,湧水量超過每小時40立方米則施工較為困難。探礦淺井常用的沉箱掘進法有一般沉箱法和鋼板沉箱法2種:

  ①一般沉箱法。用磚、料石、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等不同材料,先在施工井位預製圓形沉箱。沉箱底部部有刃腳,以利插入沙土層。施工時邊挖邊靠沉箱自重下沉,一節沉入後再加一節,連成一體,沉到設計深度,采樣後,工作即結束(圖1)。

沉箱外徑2米左右,壁厚0.2~0.3米,每節高度0.8~1.0米,下沉深度可達15~20米。

  ②鋼板沉箱法。沉箱用厚3~4毫米鋼板制成,直徑1.5~1.8米,每節高度0.8~1.0米,鋼板箱口上外下內各焊一圈直徑14~18毫米圓鋼。施工時先將沉箱置於井口,用大錘沿沉箱邊緣循回向下沖擊箱口墊板,使沉箱下沉一段再挖一段。一節沉箱下沉後再套一節縮徑沉箱,每次縮徑30~40毫米,沉到設計深度,采樣後,工作即結束(圖2)。一般下沉深度可達10~15米。在工作結束後沙井要逐段回填,鋼板沉箱可回收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