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經濟的空間結構。在經濟地理學中,這一概念有時用於經濟景觀的研究。早期的古典經濟學中,用它來描述產業區位的形成和發展,認為空間經濟是經濟活動複雜的空間型式,有時對應於特殊的資源和人口結構以及特殊的生產和運輸技術。對它的研究著重於投入-產出的地理分佈和價格-費用的地理變化,以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理論對這一定義進行瞭改革,認為空間經濟是構成社會結構的社會經濟關係存在的物質形式。另一種觀點進一步把空間經濟當作占支配地位的生產方式的空間表述,它的空間結構決定於於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即社會生產方式決定生產佈局。

  空間經濟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生產力存在和發展的基本前提。地理學分析空間經濟所包含的各種物質要素有規律的分佈,以及表現在各個部門與地區之間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關系。

  空間經濟分佈的形式一般有3種:①經濟密度,即生產力要素在空間范圍內表現出來的數量關系;②空間佈局,指一定地域范圍內經濟部門的集聚和分佈;③佈局形式,指空間經濟的地區表現形式,是經濟密度和空間佈局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地域佈局類型。一般說來,空間經濟主要表現在區域經濟的集聚區,即工業化集中的城市區域。空間經濟主要內容是研究空間經濟結構、佈局因素、形成條件及這些因素間的相互聯系,尋求合理的、佈局協調的經濟建設模式。空間經濟組合的效果,表現在生產力佈局最合理的區域,數量和質量處於最佳狀態時產生的效應,即經濟效益最優化的區域。

  

參考書目

 W.Isard,Location and Space-Economy:A General Thaory Relating to Industrial Location,Market Areas Land U se,Trade and Urban Structure,MIT Press,Cambridge,Mass.,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