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內陸面蒸發、水面蒸發和植物散發的總稱。又稱流域蒸散發。在水文學中,通常又指這些蒸發量的總和。陸地上的年降水量有60~70%通過蒸發和散發返回大氣,因此總蒸發是水文迴圈的重要組成要素,它是乾旱和半乾旱地區水文迴圈中陸相排水(通過陸地排泄)的主要水文過程。從水量損失角度來說,總蒸發是降雨徑流形成過程中唯一損失,是流域水量平衡計算中重要項目之一。流域總蒸發不是靠實測而是通過估算求得,因為在大面積上,各項蒸散發量不可能分別測定。

  總蒸發量估算方法 有兩種:①水量平衡法。即根據降水、徑流、流域蓄水量變化等資料估算總蒸發量。在資料充分而可靠的條件下,它是較好的估算方法,常用來推求多年平均總蒸發量,有較高的精度。但隨著計算時段的縮短,運用這種方法,要正確給定時段始末的流域蓄水量是有困難的。②模式計算法。根據土壤含水量的垂直分佈,流域總蒸發量的計算用一層模式、兩層模式和三層模式。一層模式把可蒸發層作為一個整體,並認為蒸發量同該層土壤含水量成正比。由於模式未計及土壤水分垂向分佈,對久旱之後的小雨,土壤水分少,計算的總蒸發量明顯偏小。兩層模式把可蒸發層分為上、下兩層,並認為降雨補給土壤和蒸發消耗土壤水分都是先上層後下層。兩層分別遵循各自的蒸發規律:上層以蒸發能力(充分供水條件下的蒸發率)蒸發,直到上層水分耗盡,才由下層土壤水供給;下層蒸發量等於總蒸發能力與上層土壤蒸發量之差值乘以下層土壤實際水分與該層最大含水量之比值。三層模式則在兩層模式的基礎上加進深層蒸發。當下層土壤水分消耗殆盡,不能滿足下層蒸發的最小值時,深層開始蒸發(見土壤蒸發)。

  總蒸發能力 指供水充分條件下,單位時段內蒸、散發的水量。估算方法有:①根據水面蒸發量估算,在相同氣候條件下,流域總蒸發能力同水面蒸發有密切關系,因此,總蒸發能力可等於水面蒸發量乘以反映水面同流域陸面間熱力狀況差異的折算系數。這一系數與土壤特性、植物種類和植被度有關,可以根據實驗站資料來確定。②根據輻射平衡值估算,總蒸發能力取決於流域地面獲得的能量,根據熱量平衡原理,總蒸發能力等於流域輻射平衡值、地面與大氣間熱交換量的凈收入量和地面與深層土壤間熱交換量的凈收入量三者之和除以蒸發潛熱。③根據經驗公式估算,利用太陽輻射強度,日照時數、風速、溫度、濕度等氣候資料與實測總蒸發能力建立經驗關系。英國水文學傢H.L.彭曼提出的下列經驗半理論公式得到瞭廣泛應用:

式中Qd為輻射差額值,根據太陽輻射強度、日照歷時、氣溫和濕度確定;E'為假定蒸發面的氣溫等於水溫條件下的水面蒸發量;Δ為飽和水汽壓-溫度曲線中當溫度為氣溫處的斜率;γ為幹濕球溫度表常數,等於0.49;α為水面蒸發轉換為流域總蒸發能力的轉移系數,為0.6~0.8。彭曼公式是根據熱量平衡原理、空氣動力學的理論和水面蒸發經驗公式導出,它忽略瞭地面與深層土壤熱交換和地面與大氣熱交換量,並且假定太陽輻射中的短波成分與日照歷時成比例。這種忽略和假定同實際情況不符合。

  

參考書目

 R.K.Linsley,Jr.,et al.,Hydrology for Engineers,3rd ed.,McGraw-Hill,New York,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