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特有的特質模式及行為傾向的統一體,又稱個性。人格一詞來自拉丁文 persona(面具)。戲劇中演員所戴的特殊面具表現瞭劇中人物的角色和身分。把面具指義為人格,實際上說明人既有表現於外給人印象的特點,也有某些外部未必顯露的東西,這些穩定而又異於他人的特質模式,使人的行為帶有一定的傾向,表現瞭一個由裏及表的、包括身與心在內的、真實的個人──人格。較為綜合的界說可稱人格是個體內在的在行為上的傾向性,它表現一個人在不斷變化中的全體和綜合,是具有動力一致性和連續續性的持久自我,是個人在社會化過程中給人以特色的身心組織。這種界說強調瞭人格的4個方面:全體的人、持久的自我、有特色的個人和社會化的客體。

  研究簡史 人格特點的最早記載見諸文學與傳記素描,隨後又出現瞭對人格心理現象的解釋和分類。在中國先秦時期,孔子曾多次論述人的個別差異,提出“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認為差異來自環境和教養,但也承認素質是基礎。後來又有荀子性惡和孟子性善的爭論。在中國古醫籍中也有人從體質出發把人分為“陰陽二十五人”(《內經·靈樞》)。三國時的劉劭在《人物志》中對“材能”和“情性”作瞭詳盡的分析,並提出鑒定的方法及影響效度的7種可能原因(“七繆”)。

  古希臘希波克拉底及隨後的C.加倫關於4種分型的說法是西方最早的氣質分類。但M.T.西賽羅提出的一些概念則與後來及現今的人格心理研究相似性最大。他認為人格就是給人的印象、人在生活中的角色、適合其工作的那些個人品質的總和以及人的優越和尊嚴。公元6世紀A.M.S.波愛修視人格為真實而有理性的個人本性。中世紀的托馬斯·阿奎那則重視人格為個性的最高尊嚴。到19世紀初和近代則出現C.G.榮格及C.羅傑斯等的觀點,前者認為人格是當社會習俗和慣例向一個人提出要求,他對這種要求作出反應時所具備的外殼;後者強調真實的“自我”、經驗的主體。

  然而,人格的現代理論和今後的研究趨向都受到心理科學發展史的重要影響,這主要有4個方面:①歐洲臨床醫學促進瞭人格結構與類型的科學探討,另外關於催眠與神經癥的早期研究的思想傾向也孕育瞭精神分析及有關的人格體系;②心理測量學的興起使眾多人格特點的數量化在一定限度內成為可能;③行為主義出現後,人格發展的學習觀點得以確立,人們開始承認在研究人格的某些問題時采用嚴格客觀方法是必要的,也使人考慮研究動物所獲得的材料對人格某些方面有參考意義;④完形學說給人的啟發,使人認為人格的研究有可能在時空結構形式中進行,並把人格看成為一個動力整體。此外,當代心理學的理論和方法如跨文化的研究、認知心理學、人際關系和自我以及計算機技術等的不斷發展都給人格研究開辟瞭新的課題。

  內容與應用 人格的心理學研究內容與心理學傢對人格的看法有直接的關系。G.奧爾波特強調研究人的內部作用、行為動力、人格變化、變量單元及自我意識。在他之後又曾有多種見解,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個體行為的全部品質;由個人所有行為而獲得的理論解釋;可借以預測人在一定情境中將做什麼的一種傾向;人對其環境特殊適應的行為模式。

  中國心理學傢潘菽等在《教育心理學》(1980)一書中論及人格問題時認為,心理的個別差異即個性差異是指人們之間在穩定的心理特點上的差異,如性格、興趣或能力等。這些差異表現在有無某一特點及同一特點的不同水平。個性品質反映一個人在社會中所處的地位和與環境的相互關系,它在實踐中形成,也表現在實踐活動中。個性品質有社會性,在階級社會中往往也具有階級性。這一論述對人格作瞭完備的概括,指出瞭人格涉及的內容、人格研究的重點、人格的發展和人格的社會性。

  人們在人格研究的內容和范圍上各不相同,但卻有共同的特點(區別於心理過程的研究):①重視人的差異,而不是人的共同處;②強調把人看作整合的全體,而不是他的許多部分的功能;③註意重點是穩定的特點,而不是決定當時行為的外部刺激情境。

  近年來人們越來越重視人格的應用問題,這包括兩個方面:①評估與預測;②改進生活中的心理特點。具體的工作包括尋找決定個別差異和人的行為的復雜條件,心理差異的性質和意義,環境和社會經驗的作用,焦慮、攻擊、挫折的心理學研究,順應行為的機制,潛能的發揮和限度,健全人格的標準和決定因素等。

  人格類型 有生理類型和心理類型兩類。生理類型分類如古希臘體液的氣質分類、中國古代陰陽25人分類、E.克雷奇默的體型分類等。心理類型分類如榮格把人分為外傾和內傾兩類;E.施普蘭格爾把人格分為理論、經濟、藝術、社會、政治、宗教6型。這些是根據人的思想、情感、感覺、意志等特點來劃分的。

  人們常常由於強調個別差異而把人分屬為簡單類別,如歸入2型、3型或4型之中。例如,某人不是內傾者就是外傾者,不屬矮胖型就屬虛弱型或健壯型等。這種歸類稱為種系類型,它們是分立的、非連續的、不能標度的。實際上這種歸屬並不合適,它隻表現質的不同,而無量的差異。理想的內傾和外傾人數分配是雙峰曲線,但實際的人數分配是中間型最多,極端的內傾者和外傾者都是極少數。以特質為變量(人格維度)描述人格時並不采用單一的行為特點,而是用多種人格特質來表現人的差異。每個人都有某一特質,但各人所具有的程度不同。在特質的維度上,根據量的不同,每個人都占一定的位置,而全體樣本的分配則呈常態曲線,這種歸類稱為連續類型。

  人格理論 有代表性的人格理論有以下幾種:

  特質理論 一種很自然的看法是把人格當作許多個別特點的組合。對一個人的描述如能確實代表此人在某種情境下的行為特點,而且它也預示在另外的場合下他將會怎樣表現。這種行為的一致性和傾向性可概括為某人的人格結構,即特質,它是人格最基本的測量單元,也是行為不同於他人又相似於他人的原因。特質在刺激反應的功能變化上甚為重要,許多刺激可因某些特質的存在而在功能上等值起來,而且反應也有瞭一致性,即個體對不同種類的刺激以相同方式進行回答。

  R.卡特爾用因素分析方法將眾多的人格特質分為表面特質和根源特質。表面特質是人的外顯特質,它可解釋外表行為,代表行為的屬性和功能。根源特質共有16種人格因素,是構成人格的基本要素,是深層的、代表行為屬性和功能的決定因素。16種人格因素是各自獨立的,普遍地存在於各年齡和社會環境不同的人身上,每個人的不同行為都由這16種因素在各人身上的不同組合所決定。

  中國心理學傢林傳鼎在1939年曾對中國古代從唐宋至清朝的34位歷史人物進行瞭心理特質的分析。他采用的歷史評估和心理測量法與當時奧爾波特的研究方法極為相似,並改制瞭奧爾波特心志圖包括特質太少、形式不完善的地方。林傳鼎分析瞭10種類別下的50個特質,包括好奇、鬥爭、體格、情緒、獨斷、男女性、暗示性、適應性、志氣大小等,結論是歷史人物生活興趣廣大,各種主要活動都能顧全。

  特質理論直接從人的行為特點出發探討人格問題,從而有可能將研究對象的各種變量置於實驗、測驗的分析之中,擺脫瞭心理學中長期以來對人格研究隻作描述和講解的困境。但是在特定的研究領域裡,常常由於分析材料的方式和所采用的因素分析的具體技術的差別,而使發現的人格因素有所不同,至今分歧已經十分明顯。特質理論隻對人格的結構進行描述,而未能對人格的動態作出具體的說明,這也是不足之處。

  精神分析人格理論 創始人S.弗洛伊德把人的心理分為意識和無意識兩部分。意識隻占心理生活的小部分,是淺層的經驗部分;無意識是深層的、更重要的部分,對人的思想和行為起主導和決定的作用。弗洛伊德認為人格是一動力組織,其能量的來源是“裡比多”(即性力)。心理性欲的發展階段也就是人格的發展階段。任何階段的發展阻止或停滯都會對個體的人格產生持續的後效。

  人格結構有3個組成部分:“本我”與生俱來,以“快樂原則”行事,屬於無意識狀態,但在幻想、夢、失誤、精神病癥狀等情況中可以知其運動的真象。本我是人格的原始系統,人格其他部分由它分化而來。“自我”是人格的指揮部分,它決定本我的各種要求是否允許其滿足。因此,自我是本我與外界之間的中界者,是本我與超我的調停者,它按照“現實原則”行事。“超我”是進行糾察的人格部分,代表良心或道德規范。兒童在與父母接觸中,通過攝取機制將父母的人格及祖先的社會道德變成自己的東西。

  弗洛伊德通過對神經癥和心理動機的研究創立瞭人格的動力學說,對後來的人格研究有較大影響。他提出的內心沖突的作用及兒時經驗對人的影響受到後人的重視,並對促進現在許多心理治療技術的發展有一定的作用。他過分強調人格的本能和生物方面,這就首先受到他的學生和其他新精神分析論者的批評和修正。後者強調社會及文化因素的決定性影響,被稱為精神分析“社會文化歷史學派”。但他們指的是人的文化教養和傢庭環境對人的影響,而不是人的生產關系。精神分析片面誇大無意識作用,說它支配著人的全部活動和整個社會,認為人格形成是按宿命論的心理性發展階段進行的,把人格結構看成由原始欲望派生而來。這些都未能得到充分證實。

  人格學習理論 認為學習是人格形成的決定因素。目前社會學習的作用在人格形成上尤其受到重視。個人和環境彼此影響,每個人的人格特點是個人和情境變量持續相互作用的結果。在生長過程中遇到的學習經驗的差異就是個別差異的原因。

  A.班杜拉等在人格的社會學習理論中還提出“示范”和“觀察學習”具有重要的意義。這類學習包括觀察“示范者”的行為和“示范者”所受到的強化。由於看到他人的行為被強化(獎勵或懲罰)而影響自己的行為。學習者通過意象和語言編碼獲得和儲存瞭內部反應,從而形成人格。

  學習理論沒能解釋各種習得行為是怎樣整合的,對形成連續一致的人格沒有給出一個清楚的概念。學習理論過分強調情境因素對行為的重要性,忽略瞭個人差異,也否定瞭人格的相對穩定性。

  現象學人格理論 精神分析和行為主義重視個人的過去以解釋人格,特質理論強調現今的行為趨向和特點。現象學觀點則把註意力集中在個人的當前和未來,常被稱為健全人格或成長心理學。這種理論由某些心理學觀點結合而成,如羅傑斯強調人的功能的完善性;A.馬斯洛的人的自我實現觀點等。雖然他們各有自己的特點,但都圍繞一個一般性主題,即主觀經驗。他們都強調個人是如何知覺和解釋事物的,都重視個體對世界的獨有的觀點。

  現象學觀點致力於解決健全人格的實質問題,企圖提出心理發展和完善的措施。盡管他們所主張的方面不盡相同,但都看到潛在於人的東西比人現在所具有的更多、更好。人不是外界刺激、生物本能和社會沖突的犧牲品。這些力量對人來說不是必然的。人的動機是向上的,自我具有發展、豐碩、成全的趨向。對人來說擺脫情緒性障礙是遠遠不夠的,沒有精神病和神經癥還不能視為正常人格。

  這一理論不否認人的主觀方面,並對人抱樂觀態度,這些都是可取的。但是他們提出的許多概念(如自我實現)則難以證實,過分誇大主觀經驗,把它說成為第一性的則違背瞭心理形成和發展的客觀實際。一個人理解和解釋事件的方式對瞭解人格是重要的,但對人格的科學研究還必須考察許多外界因素和條件,它們對這個人自我觀念的形成、潛在性的實現都有極大影響。一味強調人格完善依賴於動機的滿足和實現趨向,就會抹煞人格實現和發展中社會實踐的重要作用。

  

參考書目

 林傳鼎著:《唐宋以來34個歷史人物心理特質的估計》,輔仁大學心理研究專刊,北京,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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