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阿奎那

  中世紀基督教神學傢,經院哲學傢,天主教官方哲學的代表人物。有“天使博士”和“通傳博士”之稱。生於義大利洛卡舍卡城。先世為望族。其父蘭杜爾夫為阿奎諾、洛卡舍卡等地伯爵;其母希歐多爾拉出身於諾曼後裔的那不勒斯貴族,與王王室有親屬關系。

  簡歷 1230年起在傢鄉附近卡西諾山的本篤會修院受教育。1239年又進入那不勒斯大學學習。1244年入多明我會,但遭到傢庭反對並被幽禁傢中年餘。1245年赴巴黎受業於大阿伯拉爾。1248年隨大阿伯拉爾同往科隆。1252年領受神職並在巴黎大學講授聖經,1256年開始講授神學和哲學,並得神學碩士學位。1259年回意大利,先後在教皇亞歷山大四世、烏爾班四世、克雷芒四世的宮廷和羅馬聖撒比拿的多明我會研究院中從事神學教學、研究和著述。1268年又到巴黎任教。1272年回那不勒斯大學任教。1274年應教皇格列高利十世之請赴裡昂參加公會議,途中因病死於福桑諾瓦的西多會修院。

  神學思想 托馬斯·阿奎那利用亞裡士多德的學說論證基督教的神學和教義,反對阿威羅伊主義、方濟各會及其他一些派別,總結瞭中世紀各方面的思想材料,形成瞭托馬斯主義,並從13世紀下半葉起在中世紀歐洲的思想領域中占有統治地位。在哲學上,通常認為他的思想屬於溫和的實在論。

  托馬斯承認神學和哲學的區別,認為哲學根據人的理性,神學根據上帝啟示和教會權威,二者不相矛盾,但有區別,並認為神學高於哲學和其他科學。他認為隻有通過啟示才能認識的“啟示真理”,屬於啟示神學,如三位一體、道成肉身等;另有“理性真理”屬於哲學,或自然神學,如人體的生理素質。有些真理屬於兩個領域,如上帝的存在通過啟示和理性均可認識。他認為來自上帝啟示的“恩典”並不否定為一切人所理解的“自然”,而是使之成全。他提出關於上帝存在的“五項論證”,即從事物的運動或變化論證最初推動者上帝;從動力因即因果關系論證作為第一原因的上帝;從可能性和必然性論證絕對必然的存在者上帝;從事物真善美的程度論證最完全者上帝;從世界的秩序或目的性論證作為最高智慧和目的的上帝。他認為上帝從虛無中創造世界,世界的被創造是在時間之內,因而不可能證明世界的永恒。

  他采用亞裡士多德關於實質和形式、潛在和現實的學說,認為形式是能動的、起作用的原因,因而是運動、變化的現實的存在;物質是潛在的可能性,是作為存在的本質的事物,是被動的;上帝是沒有任何潛在性的純粹活動,使一切潛在的可能性完全實現。他認為共相或一般就是形式,作為上帝造物的原型先於個別事物而存在於上帝的理性中,又作為事物的形式或本質而存在於個別事物中,並以感性為基礎經過抽象形成概念,後於個別事物而存在於人的理性中。他認為一般不是個別事物本身所固有,而是來自上帝,也不與個別事物真正結合,而是寄居或隱藏在個別事物中的某種特殊實體,並認為有潛入個別事物的“隱秘的質”決定瞭個別事物的各種特性。

  他認為人是由物質的身體和精神的靈魂結合構成的,並認為人的靈魂是實體形式,且具有不滅性。他還認為道德是人性的自然傾向,是有理性的被造物向著上帝的運動;道德體系包括神學的信、望、愛三德和自然的機警、公正、勇毅、自制四德。他強調律法觀念,認為社會中的人類律法以自然律為依據,自然律來源並歸屬於上帝永恒的屬法。他認為人和社會的最後目的是要在上帝的天國享受永恒的幸福。他主張君主制的政治制度,以及教權高於王權、教皇至上等。

  在教會中的學術地位 托馬斯生前其學說在教會曾受攻擊。1323年教皇約翰二十二世宣佈其為聖徒,並於1327年敕令編纂其著作作為基督教神學的規范。1567年教皇庇護五世宣佈其為“普世教會博士”。16~19世紀其影響有所下降。教皇利奧十三世於1879年敕編托馬斯全集,並以其主要論著列為天主教神學教育的基本課程。確定瞭托馬斯主義在天主教思想中的主導地位,1880年宣佈其為所有天主教院校的守護神。1918年天主教會法典指令在所有教會院校中講授托馬斯的哲學。1923年教皇庇護十一世重新肯定瞭他的地位。

  主要著作有《反異教大全》、《神學大會》(未完成)、《爭論問題》以及聖經和亞裡士多德著作的註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