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於組織界限以外的一切與本組織發生相互作用的因素。組織作為一個開放的系統,必然時刻與環境進行物質、能量、資訊的交換。組織環境可分為兩大類:一類為一般環境,包括自然和社會文化環境、社會經濟和技術的發展水準、社會制度、人口等。它們對所有的社會組織都發生作用,但又不是全部因素都對某一組織發生直接作用。另一類的特殊環境或具體環境,它具體地與某一組織發生作用、直接影響組織的結構特點和活動方式。不同組織的具體環境各不相同。在現代社會,組織環境的基本特徵是變化速度加快快,綜合性的作用日益顯著。

  組織環境對組織的形成、發展和滅亡有著重大的影響。組織環境為某些組織的建立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例如蒸汽機技術的出現導致瞭現代工廠組織的誕生。某些環境的變化為組織的發展提供瞭有利條件。相反,由於某些組織未能適應環境的變化,因而已不復存在。在當代和未來,組織的目標、結構及其管理等隻有變得更加靈活,才能適應環境多變的要求。

  組織與環境的關系,不是組織對環境做出單方面的適應性反應,組織對環境也具有積極的反作用。主要表現為:組織主動地瞭解環境狀況,獲得及時、準確的環境信息;通過調整自己的目標,避開對自己不利的環境,選擇適合自己發展的環境;通過自己的力量控制環境的狀況和變化,使之適應自己活動和發展,而無需改變自身的目標和結構;可以通過自己的積極活動創造和開拓新的環境,並主動地改造自身,建立組織與環境新的相互作用關系。另外,組織對環境的反作用也有消極的一面,即對環境的破壞。這種消極的反作用又會影響組織的正常活動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