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社會政策或社會計畫效果的一種應用性研究類型。又稱政策評估或計畫評估。目的在於精確評定某項社會政策或計畫的具體方案是否達到瞭預期效果。評價研究可以在方案實施之前或實施之後進行,可為制訂、修正或選擇社會政策或計畫提供可靠的依據。20世紀60年代以來,評價研究在美國得到較迅速的發展,並越來越受到各國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門的重視。

  評價研究可分為3個階段:①確定某項方案的目標和預期效果。首先必須明確這一社會方案是要解決哪些社會問問題,並盡可能以具體的社會指標來表述。其次要確定這一方案的目標對象是哪些人,並說明他們的類型、特點,以及受益人數、范圍和程度。②測量實際效果。需要運用各種社會指標來精確度量方案實施後的變化,並將實際效果與預期效果相比較。如果未能達到預期目標,則要具體分析是由於未考慮到的社會因素的影響還是由於原定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瞭偏差。③成本—效益分析。將實施方案所花費的代價與實際效益相比較,就能夠精確評估某項方案的效率或成本效益比。在有多種方案的情況下,這種分析也有助於決策者選擇較優方案。評價某一方案的優劣並沒有固定的標準,尤其是當目標對象分為不同的利益集團或者無法使用某一尺度的指標測量效果時,很難判斷方案的優劣。例如,某項政策可能有利於農民而對工人不利;某一方案可能有經濟效益但卻損害瞭社會長遠利益。因此,評價研究必須結合價值判斷與選擇來進行。

  在研究方法上,評價研究與其他社會研究並無區別。評價研究的設計通常采用實驗法(大型、實地社會實驗)或準實驗法。實地實驗是通過小范圍的試點來觀測某項政策的利弊,以便修訂方案,提出新的政策建議。

  評價研究已在一些國傢的社會改革、社會發展規劃、立法,以及制訂政治、經濟、教育、社會福利等政策方面得到廣泛應用。隨著社會現代化、工業化的發展,政府需要有效地進行社會幹預和社會控制,並得到迅速而正確的反饋,故評價研究在應用性社會研究中愈來愈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