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弟、姊妹間締結的婚姻。中國古代稱父親的姊妹(姑母)的子女為外兄弟姊妹,稱母親的兄弟(舅父)姊妹(姨母)的子女為內兄弟姊妹。外為表,內為中,故外兄弟姊妹與內兄弟姊妹又稱“中表兄弟姊妹”。後稱同姑、舅、姨的子女通婚者,為“中表婚”。廣義的中表婚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以及血緣關係更遠的表兄弟姊妹間的婚姻。狹義的中表婚僅指三代以內,即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姊妹間的婚姻。法律上通常採取狹義解釋。
表兄弟、姊妹間締結的婚姻。中國古代稱父親的姊妹(姑母)的子女為外兄弟姊妹,稱母親的兄弟(舅父)姊妹(姨母)的子女為內兄弟姊妹。外為表,內為中,故外兄弟姊妹與內兄弟姊妹又稱“中表兄弟姊妹”。後稱同姑、舅、姨的子女通婚者,為“中表婚”。廣義的中表婚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以及血緣關係更遠的表兄弟姊妹間的婚姻。狹義的中表婚僅指三代以內,即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姊妹間的婚姻。法律上通常採取狹義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