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南宋謝深甫監修。全書共80卷,附錄2卷。所收為南宋(1127起)初年至慶元(1195~1200)間敕、令、格、式及隨敕申明。分職制、選舉、文書、榷禁、財用、庫務、賦役、農桑、道釋、公吏、刑獄、當贖、服制、蠻夷、畜產、雜門等16門,為南宋法律、經濟資料的彙編。現存《慶元條法事類》正文缺44卷,僅餘48卷,缺佚雖多,但保存的宋代史料可以補充史志的不少。如南宋王應麟所輯《玉海》,載《建隆考課令》有四善、四最,而四最隻記下三最。根據《慶元條法事類》所載,則還還有“民籍增益,進丁入老,為生齒之最”一條,正好補《玉海》之缺。此外,本書所載的《十科薦舉令》,就是《宋史·選舉志》所說的紹興三年(1133)恢復司馬光建議施行的十科舉士之法時所頒的具體法令;《武臣薦舉格》就是《玉海》銓選類所提到的隆興元年(1163)正月一日三省、樞密院所奏請頒行的法令的具體內容。這些就是補充《宋史》與《玉海》不足的具體例證,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

  本書成書的經過:先是,宋代吏部七司有《條法總類》,作為各司辦事的依據。淳熙(1174~1189)時,孝宗命按七司所掌政事分類,改編成《淳熙條法事類》,以便檢閱。寧宗(1194~1224在位)時依淳熙故事,命宰相謝深甫等據慶元四年(1198)九月所頒《慶元重修敕令格式》改編成《慶元條法事類》。書成於嘉泰二年(1202)八月,於次年頒行,因此《直齋書錄解題》把此書稱做《嘉泰條法事類》。本書末附錄《開禧重修尚書吏部侍郎右選格》2卷,為開禧二年(1206)三月所頒《開禧重修七司法》中的部分內容。本書流傳甚少,清乾隆以後有抄本五種(其中一種藏日本巖崎氏),缺卷相同,似乎是同出一源,其所根據的祖本則不詳。現今通行的為燕京大學圖書館於1948年10月據常熟瞿氏本印行的版本。

《慶元條法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