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人的命運和社會變化受某種神秘力量的支配,人的活動沒有任何自由和主動性的唯心主義、形而上學理論。拉丁文fatum、fatalis原為命運、遭遇、命中註定、不可避免的意思。漢語“宿命”一詞來自佛教典籍。“宿”指前生,“宿命”指人的今生命運是由前生所為的善惡來決定的。

  宿命論的觀點包含在許多剝削階級的社會倫理思想中,中國古代儒傢所說的“死生有命,富貴在天”,道傢所說的“委天知命”,歐洲古希臘羅馬斯多阿學派主張的“服從命運””等思想,都是宿命論的表現。

  宿命論突出地表現在宗教思想中。基督教神學傢A.奧古斯丁規定的“預定論”宗教教義,把人的地位、遭遇,甚至連一根頭發是否從頭上脫落下來,都說成是神的安排。人們隻有服從這種安排,任何改變現實的努力都是徒勞的。這種消極無為、聽天由命的觀點,適合維護剝削階級統治的需要。宿命論把剝削階級的統治宣佈為合理的和命定的,從而在思想上瓦解人民群眾反抗這種統治的鬥爭。在剝削階級的統治走向沒落時,宿命論把社會進步和社會革命看作是歷史不可避免的災難,是“世界的崩潰”、“文明的毀滅”,反映瞭這些階級或階層面臨滅亡命運的絕望情緒。

  宿命論的產生還有其認識根源。當人們不能科學地解釋自然或社會規律,並形而上學地割裂必然性和自由的關系,以必然性否定自由時,就會走向宿命論。近代機械唯物主義者用機械論解釋社會歷史,把因果決定論絕對化,隻承認必然性而否認偶然性,這樣就將一些微不足道的偶然因素也片面誇大為必然性,最終導致宿命論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