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哲學傢經常討論的四種主要道德,即正義、智慧、勇敢和節制。

  據柏拉圖早期的對話記述,蘇格拉底曾尋求這幾種道德的定義,沒得到完善的結果;據《普羅泰戈拉》等篇記述,蘇格拉底認為智慧是高一級的道德,人的行為是不是合乎正義,是不是勇敢或節制,都必須由真正的知識“智慧”來判斷。

  柏拉圖在《國傢篇》中將這四種道德和當時社會的等級劃分聯繫起來。他認為:智慧隻是少數傑出人物即統治者才具有的道德,他他們具有管理國傢的知識,應該成為統治者;勇敢是那些負有守衛國傢責任的武士的道德,武士們以忠誠和勇敢善戰為國傢服務;節制是從事手工業、農業和商業的一般自由民的道德,這些人隻能安於自己所處的地位,服從統治者的統治;正義則是要求這三個等級各自遵守他們固有的道德,各自擔負自己的責任,使整個國傢和諧一致,不發生沖突。這樣的正義國傢就是柏拉圖的理想國傢。柏拉圖的這種思想和中國先秦思想傢孟子所說的“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思想一樣,都是為當時社會的等級制度作辯護的。

  亞裡士多德在其倫理學著作中也討論瞭這幾種道德,想為它們尋求定義。他想在兩個極端之間求得適當的中道,認為這才是道德。比如,勇敢是怯懦和魯莽之間的中道,節制是吝嗇的浪費之間的中道。他繼承瞭蘇格拉底和柏拉圖的理性主義傳統,認為要達到適當的中道,必須依靠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