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戰國時期的一個重要學派。因創始人墨翟而得名。歷史上有前後墨傢之分。前期墨傢指由墨翟本人在世時所組成的學派;後期墨傢指墨翟死後由他的弟子所組成的學派。墨傢的著作有《墨子》一書。

  墨傢創始人墨翟,又稱墨子。他曾學“孔子之術”、“儒學之業”,後因不滿儒傢的繁文縟節和喪葬上的靡財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學習大禹刻苦儉樸的精神。墨傢一開始就以儒傢的對立學派面目而出現。它是一個以紀律嚴密著稱的學術團體。它的首領稱為“鉅子”,,墨翟可能是第一代“鉅子”。按團體的規定,被派往各國做官的門徒,必須推行墨傢的政治主張;行不通時寧可辭職。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團體捐獻俸祿,做到“有財相分”。當首領的要以身作則。鉅子腹的兒子殺瞭人,雖得到秦惠王的寬恕,但仍堅持“殺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前期墨傢在哲學上的主要貢獻集中表現在認識論方面。墨翟認為,認識來源於眾人“耳目之實”,“聞之見之,則必以為有,莫見莫聞,則必以為無”。這就否定瞭孔子“生而知之”的觀點。墨翟進一步提出“取實予名”、“察類明故”的觀點。他認為隻有根據事物的實際情況,明瞭客觀事物的原因或行動的目的,才能得到與事物相稱的名稱。為瞭檢驗人們認識的正確與否,墨翟提出瞭著名的三表。在社會政治觀上,墨翟提出以“兼以易別”為核心的一套主張。他的主張概括為尚賢、尚同、節用、節葬、非樂、非命、兼愛、非攻、天志、明鬼等十事。在實施時,要根據實際需要行事,如對政治上昏亂的國傢,要講尚賢、尚同;對貧弱的國傢則要講節用、節葬,等等。他的非命、天志、明鬼等主張反映出否認天命,承認鬼神存在的哲學思想。

  前期墨傢在戰國初期已有很大影響。《韓非子·顯學》篇將它與儒傢並稱為“世之顯學”。墨翟死後,其門人推選一人為首領,繼續領導墨傢活動。後來的承傳情況,因史料殘缺,難以完全弄清。《莊子》記載,自墨之後似分為南北兩派;《韓非子·顯學》中說:“有相裡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鄧陵氏之墨”。後期墨傢分為三派,現在有的學者把《墨子》中的《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大取》、《小取》等6篇定為後期墨傢的作品。

  後期墨傢的哲學在世界觀方面雖無完整的表述,但對墨翟的思想有所發揮和改造。他們更強調實際功利,提出義就是利的觀點。他們否認天能賞善、鬼神罰惡的“天志”、“明鬼”思想,認為賞罰是人為的事情。同時,他們發揮瞭墨翟的認識論思想,明確提出物的存在有其客觀標準,不能憑主觀隨意而定;主張“物甚不甚,說在若是”;認為人們憑自己的感官可以認識事物,說“惟以五路(五官)知”。在此基礎上,他們提出“心”的察辨作用,試圖克服前期墨傢認識論上的局限性。《經上》說:“執所言而意得見,心之辯也”,認為判斷是非,除瞭耳聞目見之外,還需經過頭腦的分析、辨別等理性活動。後期墨傢在邏輯理論方面作出瞭重要貢獻。他們對“故”、“理”、“類”古代邏輯的三個基本范疇下瞭明確的定義,並對“名”(概念)、“辭”(判斷)、“說”(推理)作瞭深入研究,在“以名舉實”的原則下,區分瞭“達”、“類”、“私”等外延不同的三類概念,討論瞭“或”(選言)、“假”(假言)、“效”(定言)三種判斷形式,論述瞭“辟”(比喻)、“侔”(附比)、“援”(類比)、“推”(間接的歸納與演繹)四種形式的推理(見後期墨傢邏輯)。這些思想,在中國古代邏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墨傢在先秦百傢爭鳴中獨樹一幟,在社會上產生瞭很大影響,在哲學上有重大貢獻。墨傢在秦漢以後很快走向衰落,漢武帝尊儒後,其傳承遂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