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禹錫

  中國唐代文學傢、哲學傢。字夢得,洛陽人。自稱漢中山(今治河北定縣)靖王劉勝的後代。唐德宗貞元年間聯登進士、宏辭二科。曾任京兆府渭南縣主簿、監察禦史等職。唐順宗永貞元年(805)與柳宗元等一起參加王叔文革新集團,反對宦官和和藩鎮割據勢力。失敗後,貶為朗州司馬、連州刺史等,後因裴度力薦,遷太子賓客,加檢校禮部尚書,世稱劉賓客。他和柳宗元情誼深厚,人稱“劉柳”,又與白居易唱和甚多,並稱“劉白”。其著作稱《劉賓客文集》,也稱《劉夢得文集》。主要哲學著作是《天論》上、中、下三篇。

  劉禹錫是唐代對於唯物主義學說作出比較重要貢獻的思想傢。他提出瞭一個頗具特色的宇宙觀,說天國沒有意識,不是上帝,而是“有形之大者”,即最大的東西;天的日月星“三光”,以地上的“山川五行”為基礎;天是清、輕,地是濁、重,“濁為清母,重為輕始”,故地為天的根基。他認為,整個宇宙存在的基礎是物質性的“氣”,清濁二氣的變化,陰陽二氣的作用,促成萬物生成;先有植物,後有動物;人則是動物中最有智慧的,能夠掌握自然界的規律而作用於自然界。

  劉禹錫闡發瞭天人交相勝的學說,認為天和人各有各的職能,“天恒執其所能以臨乎下,非有預乎治亂雲爾;人恒執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預乎寒暑雲爾”。在他看來,自然界遵循其固有規律,使萬物生長變化,不幹預人世的治亂;人則運用其特殊的能力,利用、改造自然界,但也不能幹預天的“寒暑”,不能改變自然規律。劉禹錫還提出“天非務勝乎人”,而“人誠務勝乎天”,因為“天無私,故人可務乎勝也”。天之所能“勝人”,不是有意識的,而是其自然的特性,人卻是有意識地“勝天”,能自覺地改變無意識的自然界。劉禹錫這一思想一方面反對瞭天人感應的目的論,另一方面又強調瞭人的自覺能動性。

  劉禹錫還對宗教迷信產生的社會根源和認識根源,作瞭比較深刻的論述。他認為,如果“法大行”,人們就不會迷信宗教,祈求“天”的保佑;如果“法大馳”,人們就必然相信天命,而產生有神論。他以操舟為例,具體地說明當人們認識客觀規律,能夠支配自然界時,就不會信“天”;相反,不認識客觀規律,被盲目的自然所支配,不能掌握自身的命運,就不免信“天”。劉禹錫雖不能科學地闡明有神論產生的根源,但他從社會和認識兩方面去揭示有神論產生的條件,是對中國古代唯物主義無神論思想的理論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