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克羅齊

  義大利新黑格爾主義哲學傢、歷史學傢、政治傢。1866年2月25日生於阿圭拉省佩斯卡塞洛裏。在羅馬大學學習時期,受A.拉佈裏奧拉的影響,研究過馬克思主義,但很快就離開瞭馬克思主義,而成為它的反對者。他的世界觀是在那不勒勒斯黑格爾學派的影響下形成的。1903~1923年,與意大利另一位新黑格爾主義的著名人物G.金蒂萊共同編輯《評論》雜志。1904年起,擔任巴裡出版傢拉泰爾紮的編輯顧問。通過這兩個渠道,他對意大利文化界發生瞭很大影響,在克服意大利哲學界占支配地位的實證主義的鬥爭中,起過重要的作用。他是意大利資產階級自由派的著名代表。1910年當選為參議員。1920~1921年任焦利蒂政府教育部長。1925年發表反對金蒂萊的《法西斯知識分子宣言》抗議書,隨即退出政界。在B.墨索裡尼當政和德國占領時期,他在自己的著述中堅持反法西斯立場;1943~1947年領導他所重新創建的自由黨,並於1944年短期擔任過部長。1952年11月20日在那不勒斯逝世。主要哲學著作有《精神哲學》(4卷,1927~1932)和《哲學論叢》(14卷,1922~1952)。1959和1982年,由商務印書館翻譯出版瞭他的《黑格爾哲學中的活東西和死東西》和《歷史學的理論和實際》。

  克羅齊稱他的哲學為精神哲學。其主要論點為:決不存在什麼似乎不屬於精神表現的東西;精神是以不斷交替的形式發展的,單純的自然對精神來說決不存在;除瞭精神,就沒有任何其他現實東西,除瞭精神哲學,就沒有任何其他哲學;隻有精神科學才具有價值和意義,精神哲學的完成就是歷史哲學,真正的自然科學是不存在的。

  克羅齊把精神分為理論活動和實踐活動兩個相互對立的方面,它們按圓圈方式彼此銜接起來。前者以直覺(藝術)與理智(邏輯)為其從屬形態,後者以經濟和倫理為其從屬形態。他用概念的統一與差別的形而上學原則代替G.W.F.黑格爾的矛盾發展原理,把這些形態聯結為一個與美、真、功利和道德相對應的階梯式序列。他認為,美是精神發展的第一階段,它以自發的直覺把握具體東西。第二階段是理智,它以直覺為前提,以邏輯形式把握普遍東西,自覺地形成狹義的認識。與理論活動相對應,作為實踐活動的第一形態的經濟以追求個別東西,即功利為目的,作為實踐活動的第二形態的倫理以把握普遍東西,即精神為宗旨。正象在理論活動中存在著無概念的直覺,而決不存在無直覺的理智一樣,在實踐活動中雖然存在著無道德的經濟行為,但決不存在無經濟意義的道德行為。在克羅齊看來,精神的這種階梯結構揭示瞭作為各種精神變化形式的歷史的系統,因此,哲學的頂點就在於對那體現普遍精神並日趨完善的歷史作歷史編纂學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