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哲學傢、政治思想傢T.霍佈斯最重要的政治著作。全稱為《利維坦,或教會國傢和市民國傢的實質、形式和權力》。1651年在倫敦用英文出版。書名是《聖經》中提到的一種巨大海獸名稱的音譯,藉以表示國傢具有威懾一切的權力。

  全書分4篇:第1篇“論人”,闡述瞭作者關於國傢學說的理論基礎,即機械唯物主義哲學和功利主義倫理學。他將人的生命看作一種機械的運動,認為趨利避害、自我保存是人生命運動即人性的根本原則。在沒有任何政治權威的自然狀狀態中,人們為瞭私利而爭鬥,呈現出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狀態。第2篇“論國傢”,集中闡述作者的國傢學說,是全書的主體。主要論述自然狀態中的人出於對死亡的畏懼,在理性指引下,相互間訂立契約,放棄個人的自然權利,把它交付給一個人或由一些人組成的會議,從而組成國傢。主權是國傢的本質,主權者的權力是絕對的、不可分割的,臣民對主權者必須絕對服從,但又強調國傢的作用在於保護個人的安全。第3篇“論基督教國傢”和第4篇“論黑暗王國”,主要揭露羅馬教會的腐敗墮落,抨擊教皇侵犯世俗權力的行徑,提出瞭政教合一、教權服從王權的主張。

《利維坦》初版扉頁(1651)

  《利維坦》是近代西方第一部系統闡述國傢學說的著作。書中的無神論、人性論、社會契約論和國傢的本質、作用思想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