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唯心主義哲學傢、神學傢,新黑格爾主義的主要代表之一。1884年3月8日生於佈累斯勞,曾在弗賴堡、德累斯頓、基爾、柏林等地任教。在1930年召開的國際黑格爾聯盟第一次代表大會上被選為該聯盟的第一任主席。納粹黨上臺後,他於1938年移居英國,1940年移居美國。1948~1952年在紐約協和神學院講授宗教哲學,1953年起在坦普爾大學任教,1974年去世。主要著作有:《康得思想體系》(1914)、《從康得到黑格爾》(1921~1924)、《精神的自我實現》》(1928)、《國傢的觀念和實在》(1930)、《政治的文化哲學論證》(1931)、《想象的宗教職能》(1941)、《信仰第一性》(1943)、《文化和信仰》(1951)、《哲學史上的思索和啟示》(1957~1961)、《信仰和思想之間》(1966)、《自由和仁慈》(1969)等。

  克羅納在哲學上原接近新康德主義的弗賴堡學派,是該派的主要代表H.李凱爾特的學生。同時,他又受生命哲學的反理性主義影響,後來轉向新黑格爾主義。他接接瞭G.W.F.黑格爾關於精神是統治世界的力量的思想,但與黑格爾強調精神的客觀性不同,他強調精神的主觀性,把精神的存在當作自我意識的存在。不過,他又認為人能超越自我的界限,實現有限的自我與無限精神的統一。克羅納在談論辯證法時,認為它在形式上是理性的,在內容上是非理性的。因為辯證思維要運用概念、判斷、推理等理性形式,然而辯證思維的對象、內容則是充滿著矛盾的生活,而且必然是非理性的。他認為,黑格爾作為一個辯證法傢之所以在歷史上占有傑出地位,就在於他是哲學史上最大的非理性主義者,用理性的概念形式闡述瞭非理性的生活內容。克羅納在談論認識問題時,把經驗科學和哲學對立起來,認為前者是理性的,但不能達到真理;後者能達到真理,但卻不是理性的,隻能是直覺的,即心靈的感受。克羅納後期越來越拋棄黑格爾的理性主義而轉向公開的反理性主義和宗教信仰主義。他排斥理性,宣揚啟示,認為存在主義的先驅S.克爾凱郭爾遠高於黑格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