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奉道教教義並修習道術的教徒的通稱。《太霄瑯書經》謂:“人行大道,號為道士。”“身心順理,唯道是從,從道為事,故稱道士。”

  道士之稱始於漢,當時義同方士。北魏寇謙之改革天師道,規定道徒可在傢立壇,朝夕禮拜,不必出傢修行。金元之際,全真道等興起,仿照佛教規定,道士不蓄妻、不茹葷,須出傢住叢林。遂形成出傢的全真道道士和在傢的正一道道士兩類。

  道士一般是師徒相傳。道教認為若不受師,道則不降;;而傳道度人,須擇出身名門、孝於所親、忠於所君、資性淳良之人。欲入道為道士、女冠者,須齎經戒、符籙在受道院造壇及對齋堂、靜室緣法。弟子受經籙須齎金銀玉帛等信物。入道後,唯道為務,持齋禮拜,奉戒誦經,燒香燃燈,不雜塵務。

  道士又稱道人。《老子想爾註》有“道人所以得仙壽者,不行屍行”,《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有“道人賢者奉敬教戒”等語;南宋道士白玉蟾也自稱“瓊山道人”。但在佛教初入中國時,道人又是對僧人的稱呼。《南齊書·顧歡傳》有“道士與道人戰儒墨,道人與道士獄是非”的記載,此道人即僧人。此外,還有稱道士為羽衣、羽客、羽人、羽士(羽,含飛升之意,指道士喜言飛升成仙)以及黃冠(以男道士戴黃冠,或謂道士衣冠皆黃帝之衣冠,故名)等。女道士則稱女冠或道姑、女道。全真道之男道士亦稱乾道,女道士又稱坤道。

  《三洞奉道科誡》分道士為六階:“一、天真道士,二、神仙道士,三、山居道士,四、出傢道士,五、在傢道士,六、祭酒道士。”又據道行高低另有尊號。《唐六典》卷四《祠部》雲:“道士修行有三號;其一曰法師,其二曰威儀師,其三曰律師。其德高思精,謂之煉師。”熟悉經書和宗教儀范,舉行宗教儀式時,在法堂上居中高座,在道士中被認為道功最高者,稱為高功。主持宮觀事務的道士,一般又沿用佛教之方丈、住持、監院等稱謂。

  道士學識淵博、修養高的被尊為先生、真人。此尊號除由道士推戴外,南朝及唐、宋、元諸代,多由帝王賜於生前,或謚於死後。封贈之風,明代猶盛。憲宗時,真人高士充滿都下,真人之號遂濫。

  天師亦為道士之尊稱。但一般作天師道張陵及其嗣位子孫之專稱。北魏寇謙之改革天師道時亦自稱天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