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疾病,若臨床證候表現相同,有相同的病機,便可用相同的方法治療而達到治病求本目的的法則。即不同的病,可以用相同的治法。

  異病可以同治,既不決定於病因,也不決定於癥狀,關鍵在於辨識不同疾病有無共同的病機。病機相同,就可採取相同的治法。例如慢性腹瀉、脫肛、子宮下垂等三種不同的疾病,通過辨證,若確認病機都屬於中氣下陷,治療均可用補中益氣的方法。雖然三種不同的病都有各自不同的發病原因,癥狀也不盡相同,但不同程度顯示出脾氣虛弱弱的臨床表現,如勞倦過度或久病傷脾的病史,面色無華,唇舌淡白,食欲不振,食後腹脹,聲低氣短,倦怠無力,大便溏,脈虛無力等。這種脾氣虛弱、升舉無力的共同病機,便是這三種病可以“同治”的基礎和依據。再如,在不同外感性熱病中,在疾病發展的過程中,有可能出現共同的病理反應,采用相同的治法治療,就可收到良效。如感冒、麻疹、水痘、肺癰,在初期都可表現為惡寒,發熱,咽痛,頭痛身疼,舌苔黃白相間,脈浮數等表熱的證候,這是溫熱病邪初犯,引起機體衛氣抗爭的病機,因此,在此階段均可采用辛涼解表的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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