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在截肢肢體上的人工肢體,用以代替殘缺肢體的功能或彌補外觀的缺陷。下肢假肢的製品在很大程度上已達到這些要求。上肢功能複雜多樣。若上肢殘缺,上肢假肢很難完全補償這些功能。假肢製作的要求是:重量輕、易帶動;堅固並耐用;靈活而穩定;外形美觀。

  上肢假肢 上肢動作靈活多樣,最精巧的機械手臂也難完全模擬。多數裝上肢假肢的患者,對此認識不足,要求太高,使用假肢一段時間後往往產生失望厭煩煩情緒。因此必須克服這種情緒,刻苦練習。上肢假肢的裝配要根據具體職業和要求而選擇。

  上肢假肢的主要用途是補償手的部分功能與滿足人體美觀的需要,制造必須簡單,機關越少越好。一般分為三類:①外觀假肢,主要為瞭美觀,如假手指及假手(手套式假肢),無實際功能。②功能假肢,假肢的末端,可以接上鉤子,夾子等,用以代替手的部分功能,以適應生活和工作的需要,但外形不似手,患者可以用正常手,自己裝卸更換。③電動及生物電假手,假肢末端的手形,拇指與手指都可通過各自的關節進行各種活動,借助肌肉收縮時產生的生物電,通過假肢上的電動系統或聯結在殘臂肌肉上的電控制系統,來操縱假手的張開與捏握,以實現手的部分功能。此種假手可簡單滿足外形與活動功能兩種要求,但由於生物電系統不夠強,假手機械部分的靈活性要求又高,因此其實用性受到限制。

  下肢假肢 亦稱假腿。功能主要是負重及保持身體平衡,穿上鞋褲後,也能滿足雙腿外形對稱的要求。假肢裝配愈早愈好,因殘肢肌肉不用日久會萎縮,且患者習慣於用拐杖後部。難於堅持學習用假肢步行。下肢假肢按負重部位的不同,可分為兩類:①坐骨負重假肢,系大腿截肢或髖關節離斷後帶用的假腿。假肢的接受腔需適合於大腿殘肢的外形,而負重部分則在坐骨結節處。②斷端負重假肢,如小腿中上1/3截肢的脛骨髁部負重,膝關節離斷及股骨髁部截肢的斷端負重。假肢接受腔必須與肢體負重部外形適合,接觸嚴密而均勻,以分散負重面積。

  現代下肢假肢多為裝配式,即假肢支柱、膝、踝關節的結構都定型生產,而足的大小,小腿部的長度和接受腔,則根據每個病例的具體情況調換或制做。

  因為殘肢經過鍛煉後會自行縮小,故早期宜用較粗糙的暫時性假肢,等3~4個月後,殘肢定形,再做永久性假肢。為瞭讓截肢者,在截肢後數日內即能帶上假肢練習,假肢接受腔可以用半成品制做,結合定型部分即可迅速完成,可用於練習的臨時假肢。

  在沒有可使用的裝備式假肢時,可按坐骨結節負重或斷端負重的不同,做好合適的石膏接受腔,幹固後連以適當長短的竹桿代替下肢,安裝在拆線後的截肢殘端上,做成臨時假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