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傢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設立的軍隊一級組織。中國人民解放軍於解放戰爭後期,逐步設立以省命名的省軍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各省(自治區),除臺灣省外,設立瞭省軍區。它屬軍區建制,同時是中國共產黨省(自治區)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省(自治區)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軍區和省(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雙重領導。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等領導機關。下轄若幹個軍分區和一定數量的部隊。負責所在省(自治區)的軍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動員工作和省會(自治區首府)的警警備任務。有的還擔負邊防、海防守備任務。世界上有些國傢把按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劃分的軍事區域稱為省(州)軍區,把軍隊在這類軍事區域設立的領導指揮機構稱為省(州)軍區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