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瑞卿

  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軍事傢。1906年5月31日生於四川省南充縣舞鳳鄉清泉壩。1924年在張瀾創辦的南充中學讀書時參加愛國學生運動。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冬在武漢入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學習。1928年10月月在上海轉入中國共產黨。1929年春赴閩西,組建訓練地方武裝,任閩西紅軍第59團參謀長,率部配合中國工農紅軍第4軍開辟閩西革命根據地。同年6月隨該部編入4軍,先後任支隊黨代表,縱隊、師政治委員。曾參加中共第四軍第九次代表大會(古田會議),積極貫徹會議精神,在所部加強政治工作建設。1931年5月,在中央蘇區第二次反“圍剿”中負重傷。1932年3月任第4軍政治委員,率部參加漳州戰役。6月任第1軍團政治保衛局局長。曾被授予二等紅星獎章。長征中曾任中央紅軍先遣隊參謀長、陜甘支隊第2縱隊政治部主任,到達陜北後任第一方面軍政治保衛局局長。1936年起任中國人民抗日紅軍大學教育長。西安事變時,曾赴西安協助周恩來工作。後任抗日軍政大學教育長、副校長,主持抗大工作。1938年在毛澤東指導下寫出《抗日軍隊的政治工作》一書,向全國介紹人民軍隊的政治工作經驗。1939年7月,率抗大總校和延安其他學校的數千名教學員到華北敵後辦學。1940年5月任八路軍野戰政治部主任,轉戰太行山區。在此期間,他總結抗日遊擊戰爭政治工作的新經驗,撰寫瞭《目前政治工作建設上的一些問題》等文。1945年6月被選為中共第七屆中央候補委員。

  抗日戰爭勝利後,任北平軍事調處執行部中共代表團參謀長,協助葉劍英同國民黨代表進行談判。解放戰爭中歷任中共晉察冀中央局副書記、晉察冀軍區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晉察冀野戰軍政治委員。華北軍區政治部主任兼第2兵團(後為人民解放軍第19兵團)政治委員。參與指揮正太、石傢莊、太原等重要戰役。平津戰役中曾與楊得志等率部圍殲新保安之敵。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公安部部長、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公安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致力於公安政法建設。1955年被授予大將軍銜和一級八一勛章、一級獨立自由勛章、一級解放勛章。1959年4月任國務院副總理。同年9月起任中共中央軍委常務委員、秘書長,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國防部副部長。1961年11月兼任國防工業辦公室主任,1965年1月任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參與組織戰備、指揮海邊防作戰、領導發展尖端武器生產,並與賀龍等領導瞭全軍群眾性練兵運動。他堅持軍事和政治的辯證統一,提倡以正確的學風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反對把學習毛澤東思想庸俗化。1965年底被林彪等人誣陷,受到錯誤批判,被解除領導職務,“文化大革命”中又遭殘酷迫害。1977年復任中共中央軍委常務委員、秘書長,協助鄧小平等領導軍隊整頓工作,提倡恢復和發揚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他曾被選為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八屆十中全會增選為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一屆中央委員。1978年8月3日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