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於1946年9月16日為中共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起草的對黨內的指示。1960年9月收入《毛澤東選集》第4卷。

  解放戰爭進行到第三個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已經殲滅國民黨軍隊一批有生力量,取得瞭作戰經驗。為瞭進一步統一作戰思想,加速戰爭的進程,毛澤東對戰爭初期的作戰經驗進行瞭科學概括。他指出,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殲滅敵人,是戰勝國民黨軍隊的主要方法。這種戰法的效果是一能全殲,二能速決。實行這種戰法,必須在作戰指導方面註意和強調調:在戰役和戰鬥的部署方面集中絕對優勢的兵力,即集中六倍、五倍、四倍,至少也要三倍於敵的兵力,反對平分兵力;在敵處進攻我處防禦地位時,選擇敵前進中較弱的一路(一部),首先進行分割包圍各個殲擊,得手後,依情況,再逐次殲擊他路(他部)之敵;在敵處防禦我處進攻地位時,依情況,可同時攻擊或逐個攻擊;在主力集中殲敵時,應同地方兵團、遊擊隊和民兵的積極活動相配合;以殲滅敵人有生力量為主要目標,而不以保守或奪取地方為主要目標。

  這篇著作,對奪取解放戰爭的勝利起瞭重要的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