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海軍基地所採取的綜合性作戰行動。包括對潛防禦,對水面艦艇防禦,對水雷防禦,對空防禦,對陸防禦和對核、化學、生化武器襲擊的防護。目的是保障基地區域內駐泊兵力、重要設施的安全和兵力行動的自由,粉碎敵方奪取基地的企圖。

  海軍基地防禦通常由陸軍、海軍、空軍協同實施,與空防、海防、島防、城防相結合,並取得人民群眾的有力支援,組成對海、對空、對陸的完整統一的綜合性防禦。組織和實施海軍基地防禦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是:常備不懈,隨時防備備敵方的突然襲擊;有重點地部署兵力兵器,構築堅固的防禦陣地和設施,建立疏散隱蔽的駐泊配系,構成環形、立體、縱深的火力配系;組織周密的觀察、偵察、巡邏、預警和報知體系;加強電子對抗和各種偽裝、防護措施;加強對空和對潛防禦,特別是對導彈、核武器的抗擊和防護;儲備物資,加強後勤和技術保障;實施集中統一指揮,組織密切協同;積極頑強抗擊來自海上、空中和陸上的攻擊,堅持持久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