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界一些產油國傢反對國際石油壟斷資本剝削、維護民族權益的國際組織。1960年9月14日由伊拉克、沙烏地阿拉伯、伊朗、科威特和委內瑞拉5國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決定成立。後卡塔爾、印尼、利比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爾及利亞、尼日利亞、加蓬、厄瓜多爾相繼加入,到1986年,共有13個成員國。1980年已探明該組織成員國的石油蘊藏量占全世界67%,原油產量占全世界45%,原油及石油產量出口量占全世界80%。

  長期以來,西方方石油公司控制產油國油價制訂權,1959年2月和1960年8月,兩次降低中東和其他地區的原油標價,使產油國遭受很大損失。該組織成立後,多次迫使西方石油公司提高油價和石油稅率,增加產油國的股權。1973年10月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後,又以收回原油標價權、提高油價、減產、禁運及國有化等措施展開鬥爭,不僅保障瞭產油國的合理收入,而且第一次以石油作為武器沉重地打擊瞭以色列及其支持者,促發瞭1973~1974年資本主義世界的經濟危機。1975年3月,在阿爾及爾召開石油輸出國組織第1屆首腦會議,通過《莊嚴宣言》,提出瞭維護石油輸出國合法權益,爭取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一系列方針和原則。1979年末,由於伊朗政局變化,石油收入受到美元貶值的影響,該組織決定大量減產,並提高長期供油合同的油價,對資本主義世界的經濟和政治再次造成深刻的影響。進入80年代以來,該組織成員國還在石油的運輸、提煉、化工和銷售等領域加快發展步伐,以全面控制各自的石油資源。該組織註意增進與發展中國傢(特別是非產油國)的合作,1975年3月7日成立瞭阿拉伯非洲經濟開發銀行,由阿拉伯產油國捐資2.31億美元。1976年1月設立特別基金會,向發展中國傢提供10多億美元經濟援助。石油輸出國組織的鬥爭打破瞭帝國主義長期壟斷國際石油經濟的局面,在第三世界原料生產國和輸出國組織中所起作用最為顯著,它已成為當今世界經濟和政治發展中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

  該組織總部原在日內瓦,1965年9月遷至維也納,最高權力機構是石油輸出國組織會議,執行機構是理事會,下設經濟委員會和秘書處等機構。刊物主要有《石油輸出國組織公報》(月刊)、《石油輸出國組織論文》(雙月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