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黨。由緬甸德欽黨內的馬克思主義者於1939年8月15日建立。1940~1941年,由於黨的一些重要負責人多數被捕,一度停止活動。1942年日本侵入緬甸後,一些領導人物出獄,重新恢復瞭黨的組織活動,領導人民開展抗日武裝鬥爭。1944年8月,緬共聯合各抗日黨派、愛國分子組成統一戰線組織──緬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取得瞭抗日武裝鬥爭的勝利。1945年7月,緬共召開瞭第2次全國代表大會。1946年3月,因黨內意見分歧而分裂,以德欽梭為首的一部分中央委員脫離離緬共另組“緬甸紅旗共產黨”。緬共則重組新的中央,德欽丹東任中央總書記。領導瞭戰後最大的一次總罷工。同年10月,緬共因反對參加以英國總督為首的臨時政府而被開除出自由同盟。

  1948年3月,自由同盟政府下令在全國各地逮捕共產黨員,並挑起瞭反共內戰,緬共即轉入農村進行武裝鬥爭。這時,緬共中央制定瞭“以武裝鬥爭為主,配合以其他各種鬥爭形式”的策略路線。1948~1951年間,緬共除積極開展武裝鬥爭外,還在一些農村解放區和遊擊區領導瞭土地革命,在“耕者有其田”的口號下,將土地分配給農民,從而建立瞭工農聯盟。

  1955年11月29日,緬共頒佈瞭新的民族民主革命綱領,主張“建立一個由工人、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代表以及其他愛國人士組成的民族民主統一戰線的政府”,為“建立一個獨立、民主、和平、統一、繁榮的新緬甸”而奮鬥。1956年以後,緬共曾不斷提出通過談判、停止內戰、實現國內和平的建議,但都被歷屆政府拒絕或單方宣佈中止談判。

  1964年9月,緬共中央制定瞭“贏得戰爭,奪取政權”的革命路線,這是緬共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轉折點。1968年初,緬共又在緬東北開辟瞭新的革命根據地,並建立瞭依靠貧雇農、聯合中農的基層人民民主政權。1968年9月24日,德欽丹東主席遇害後,由德欽辛擔任緬共中央主席,德欽巴登頂為副主席。1970年11月11日,紅旗共產黨總書記德欽梭及其他領導人被政府軍俘獲,該黨組織及其武裝力量亦隨之瓦解。

  1975年3月15日,德欽辛主席和中央書記德欽漆在作戰中英勇犧牲。5月,緬共召開瞭中央委員會擴大會議,選舉產生瞭德欽巴登頂為主席、德欽佩丁和欽貌基為副主席的新的中央委員會,繼續領導全黨進行武裝鬥爭。1978年11月至1979年9月(中間休會數月),緬共中央全會在緬東北解放區舉行,德欽巴登頂作瞭政治報告,全會討論並通過瞭黨綱、黨章、《關於土地政策的決定》、《建黨路線》和《軍事路線》等文件。全會總結瞭緬共30年來武裝鬥爭的經驗教訓,統一認識,制定瞭新的綱領和策略路線。會議認為,緬甸是一個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國傢,當前的革命是無產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其他各革命階級參加的人民民主革命,革命的任務是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大敵人,而核心是土地革命。1980年9月,緬共向政府當局提出就停止內戰,實現國內和平舉行雙邊談判。翌年5月,在舉行兩輪談判後,由於政府單方面宣佈中斷談判而破裂。1982年1月,緬共中央發表聲明,繼續為停止內戰、恢復國內和平,實現人民民主和民族團結而奮鬥。1985年9月9日~10月2日召開第3次全國代表大會,德欽巴登頂再次當選為中央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