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忽必烈

  元朝的創建者。廟號世祖,蒙語尊稱薛禪皇帝(Secěnqaḥan)。拖雷正妻唆魯禾帖尼的第二子。

  蒙古滅金,據有中原地區以來,習慣於遊牧的蒙古貴族,把他們原有的落後制度強加於漢地,造造成瞭政治混亂,生產破壞的惡果。這種情況,不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影響蒙古的統治,因而需要有所改革。忽必烈為藩王時,便思“大有為於天下”,熱心於學習漢文化。先後召僧海雲、僧子聰(劉秉忠)、王鶚、元好問、張德輝、張文謙、竇默等,問以儒學治道。1251年,長兄蒙哥即大汗位,忽必烈以皇弟之親,受任總理漠南漢地軍國庶事,南駐爪忽都之地。先後任漢人儒士整飭邢州吏治,立經略司於汴梁,整頓河南軍政,屯田唐、鄧,都收到積極效果。1253年,受京兆(今陜西西安)封地,忽必烈又在這裡任諸儒臣興立屯田,興復吏治,恢復農業,建立學校,使關隴地區的吏治有瞭明顯的進步。這些成效更加深瞭忽必烈采行漢法的認識,並進一步取得北方漢族地主階級對他的擁護。他們中的代表人物,通過交相引薦,聚集在他的幕府裡,為元王朝的建立提供瞭社會基礎。同年,忽必烈受命與大將兀良合臺遠征雲南,滅大理國。年底,班師北還,留兀良合臺繼續經略雲南諸地。1256年,命僧子聰卜地桓州東、灤水北的龍崗,建開平城,修築宮室。忽必烈采行漢法的活動招致瞭蒙哥的不滿。1257年,蒙哥遣使勾考關中、河南財賦,藩府諸臣都受羅織致罪。忽必烈采用姚樞建議,送傢口前往和林,以為人質,並親身入覲,始取得蒙哥諒解。蒙哥停止瞭勾考,但仍盡罷其所設置的行部、安撫、經略、宣撫、都漕諸司。1258年蒙哥興師伐南宋,忽必烈初以足疾傢居休養,後因負責東路的諸王塔察兒進攻襄、郢地區無功受譴,蒙哥授命忽必烈代總東路軍。1259年九月,忽必烈率師抵淮河,蒙哥在合州前線病逝的消息傳來,忽必烈仍揮軍自陽邏堡渡長江,圍鄂州(今湖北武漢),並以軍接應從雲南北上的兀良合臺軍。這時,得悉留守漠北的幼弟阿裡不哥擅自征兵,圖謀汗位的消息,忽必烈立即采納漢人儒士郝經的獻計,與宋約和,輕騎北返燕京。

  1260年三月,忽必烈在部分諸王的推戴下,即汗位於開平,建元中統。在詔書中明確提出瞭“祖述變通”,“稽列聖之洪規,講前代之定制”,提倡“文治”的政治綱領。它的基本精神是要更改蒙古舊制,采行漢法,建立與中原經濟基礎相適應的中央集權制封建政權。忽必烈在中央設中書省,以王文統任平章政事,在各地分設十路宣撫司,任漢人儒士為使。同年五月,阿裡不哥也在部分留居漠北的諸王擁戴下,稱大汗於和林。忽必烈以漢地豐富的人力、物力的依托,出兵擊敗阿裡不哥。在與阿裡不哥鏖戰的同時,中統三年(1262)春,益都行省李璮乘機叛亂,被忽必烈迅速鎮壓。這兩件事都對當時的政治帶來瞭重大的影響。阿裡不哥的失敗意味著草原諸王保守勢力受到挫折,使忽必烈能較少牽制地推行儀文制度改從漢法的基本政治綱領,而李璮的叛亂又強烈地引起瞭忽必烈對漢人的猜忌,於是采取瞭一系列措施,如廢除漢人諸侯的世襲制度,削弱這些傢族的軍權,在地方上實行軍民分治等等,一方面以加強中央集權,另一方面則可嚴密對漢人的防范。此外,又在各級政權中引用色目人分掌事權,使與漢人官僚相互牽制。在這樣的政治背景與政治意圖下興建的新王朝,其創制立法,始終著眼於在保持蒙古貴族統治特權的前提下,對舊制作必要的更改,使政權機構能大體上符合漢地的統治需要,又足以確保蒙古貴族的既得利益。

  中統五年八月,忽必烈又改元為至元。經過從中統元年到至元初年的增改損益,新王朝的各種制度大體上確立下來。至元八年(1271),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建國號為大元。次年,確定以大都為首都,標志著新王朝的政權建設已全部完成。元朝政權在總體上是取法於中原前代王朝的體制,與中原的封建經濟基礎基本上是相適應的。但也保留瞭不少蒙古的落後舊制。因此,這個政權本身是充滿矛盾的,作用也比較復雜。中央集權政治的重新確立,恢復瞭正常的統治秩序,對人民的賦役剝削限制在一定的數額之內,較之前此的黑暗混亂是一大進步。忽必烈很重視社會生產的恢復和發展,采取瞭一些有利於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的措施,立司農司,墾荒屯田,興修水利,限制抑良為奴,等等。在他統治期間,社會經濟逐步恢復,有些地區有所發展,邊疆地區得到開發,出現瞭“戶口增,田野辟”的景象。這些都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但是,這個政權也保留瞭大量的蒙古落後舊制。如:分封采邑制度(投下二五戶絲制);遍及於各生產領域的驅奴制;手工業中的官工匠制度;商業中的斡脫制;貴族世襲的選舉制度以及民族壓迫政策等等。這些制度在元朝一代始終保留下來,嚴重地束縛生產力的發展,使元朝的社會矛盾愈益激化。

  在建成新王朝、穩定對北方統治的同時,忽必烈又積極著手統一南宋的戰爭,至元十一年,命伯顏大舉伐宋。十三年,下臨安,十六年最後消滅瞭流亡在崖山的南宋殘餘勢力,完成瞭全國的大統一。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少數民族統治全國的王朝,它初步奠定瞭中國疆域的規模,發展瞭國內各民族的經濟文化交流。南北方的統一也為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開拓瞭前景,其影響都十分深遠。

  全國統一以後,忽必烈的保守、嗜利和黷武等消極因素都有瞭發展。采行漢法、改革落後舊制的工作陷於停頓。這時,早年追隨忽必烈,並在元王朝的創制中起過重要作用,對忽必烈具有影響的漢人官僚或逐漸被疏遠,或相繼謝世。忽必烈所依任的是回回人阿合馬。阿合馬從中統初便主管中央財政,多方搜刮,權勢日重。至元十二年右丞相安童出鎮西域後,阿合馬獨擅朝政。漢人官僚不滿於阿合馬所為,鬥爭一直很激烈。忽必烈始終左袒阿合馬而逐漸疏遠漢官,朝政進一步向黷武嗜利的方向發展。十九年,大都發生瞭王著、高和尚刺殺阿合馬事件,反映瞭社會矛盾的加劇。此後,忽必烈又先後任盧世榮、桑哥專理財政,都以失敗而告終。同期,忽必烈接連派遣軍隊遠征日本、安南、占城、緬甸與爪哇,都遭到失敗。外侵戰爭不僅給鄰國造成破壞,帶來痛苦,而且對本國人民也是極大的災難,因而受到人民的反對和抵制。但抗擊海都、篤哇等西北諸王的侵擾和平服東北諸王乃顏叛亂,卻保護瞭東北和西北廣大邊疆的安全,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按照蒙古習俗,忽必烈置四斡耳朵,分處四皇後。大斡耳朵屬長妻弘吉剌氏察必皇後。十八年,察必去世,繼娶其妹南必為皇後。忽必烈素有足疾,晚年體弱多病,相臣常不得入見,往往通過南必奏事,因此南必皇後頗幹預國政。至元三十一年(1294),忽必烈病逝,年八十,在位三十五年。子十一人。第二子真金早立為皇太子,先忽必烈去世。至元三十年,始以皇太子寶授真金第三子鐵穆耳(元成宗),確定為皇位繼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