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11月至1926年4月間,段祺瑞在北京組織的臨時政府。1924年10月,馮玉祥乘第二次直奉戰爭的時機,發動北京政變,推倒曹錕政府,組織瞭黃郛攝政內閣。但為北洋軍閥各實力派所忌,各帝國主義為瞭自身的利益也不斷對馮施加壓力;同時,長江流域各省的直系軍閥,公開反對北京攝政內閣,隨時可能揮戈北上。在此情況下,馮玉祥為瞭防止南方直系勢力北上,決定聯合奉系、皖系勢力對付直系,請避居天津的段祺瑞到北京組織中華民國臨時執政府。11月24日段宣佈就任臨時執政,頒佈佈臨時政府條例,任命各部總長。黃郛攝政內閣解職,北京的中華民國臨時執政府宣告成立。

  臨時執政以國傢元首的身分兼為行政首長,不設國務院或其類似機關,由執政直接指揮各部。段祺瑞重掌政權後,采取措施消除直系勢力,先後免去直隸、河南、安徽、江西等省的直系督軍或省長等職。他向各帝國主義國傢表明“外崇國信”,宣佈尊重不平等條約,以換取各列強的承認。1926年2月1日至4月21日臨時執政府在北京召開由部分軍閥、官僚、政客等參加的善後會議,先後通過《軍事善後委員會條例》、《國民代表會議條例》等議案。其內容在實質上是同孫中山所主張的廢除不平等條約和召開國民會議的主張相對抗。

  1926年3月18日,北京各界代表舉行反帝國主義集會,會後兩千多人到鐵獅子胡同向臨時執政府請願,遭到衛隊開槍射擊,當場打死群眾四十多人,傷兩百多人,造成三·一八慘案。由此激起全國人民的激烈反抗,奉系軍閥乘機迫令段祺瑞交出政權。4月20日臨時執政府宣告結束,北京政權落入張作霖為代表的奉系軍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