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或戰爭一方進行戰爭的潛在能力。它包括物質和精神兩方面。諸如:國傢的總人口、勞動力和兵役適齡人員的數量與品質,戰爭中可能動員和補充的兵員限額,軍事工業和各種戰略物資(鋼鐵、有色金屬、煤、石油、橡膠、糧食等)的生產能力與儲備狀況,科學技術的發展能力,電力和交通運輸能力,國民收入和軍費增長的可能幅度;民心士氣,勇敢精神,軍事學術水準,以及人們在戰爭中發揮出的聰明才智和創造力等。進步的社會制度,正義的戰爭,能夠充分地利用和發揮戰爭潛力。

  戰爭潛力是正確分析戰爭趨勢、制定戰略方針計劃的一個重要依據,歷來為有遠見的軍事傢所重視。中國古代著名軍事傢孫武認為,制定戰爭計劃就要估量和準備能夠支持戰爭的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並在《孫子兵法》中論述瞭糧食、財貨、費用以及民心士氣對戰爭勝敗的重要影響。F.恩格斯評論法國拿破侖一世1814和1815年兩個戰局的失敗時,指出主要原因是連年的戰爭把法國的財力、物力消耗殆盡,再也打不下去瞭。這充分說明戰爭潛力對戰爭進程和結局的影響。

  毛澤東認為,“戰爭的偉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於民眾之中。”(《毛澤東選集》第478頁,人民出版社,北京,1964)他主張廣泛發動群眾,把戰爭潛力中的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結合起來,並使精神力量轉化為物質力量,這樣就能有效地支持長期的戰爭。中國堅持八年的抗日戰爭,就是廣大軍民把抗戰的政治熱情變為實際行動,通過自己動手,發展生產,克服困難,支持戰爭,贏得最後勝利的。現代戰爭人力、物力消耗量大,如何保存和發揮戰爭潛力,將是一個更加重要的戰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