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償還本息為條件向社會公眾籌措資金的債務憑證。分為中央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

  中央政府債券 又稱國傢債券或國傢公債券。各國政府發行債券的目的通常是為瞭滿足彌補國傢財政赤字、進行大型工程項目建設、償還舊債本息等方面的資金需要。國傢債券按照償還期限的長短可分為短期國傢債券、中期國傢債券和長期國傢債券,但各國的劃分標準不盡一致。美國和日本等國傢以1年以下的債券為短期國傢債債券,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債券為中期國傢債券,10年以上的債券為長期國傢債券。美國和英國發行國庫券,均為彌補國庫暫時性資金不足。美國國庫券的償還期限通常為3個月或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英國國庫券的償還期限通常為90天。中國的國庫券有所不同:①它不是短期國傢債券,而是中長期國傢債券。其償還期限已先後有10年、5年、3年3種。②它所籌集資金一是用於國傢重點項目建設,二是用於彌補預算赤字。此外,中國的國庫券尚未成為中央銀行從事公開市場業務的工具。

  國傢債券的發行者是中央政府,由國傢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它可以全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也可以在到期前用作抵押貸款的擔保品,而且,政府不征收債券收益所得稅。因而,它的信譽好、風險小、流動性強、抵押代用率高,是最受投資者歡迎的金融資產之一。國傢債券的發行量和交易量在證券市場一般都占有相當大的比重,不僅在金融市場上起著重要的融資作用,而且是各國中央銀行進行公開市場業務的重要手段。國傢債券的發行一般以公募發行為主,同時又多采取間接銷售的方式,即通過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上發行。國傢債券的發行,一般在國內以本幣幣種發行,稱作政府本幣內債,在國外也有時以外幣幣種發行,稱作政府外幣債券。

  地方政府債券 又稱地方債券,是由市、縣、鎮等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發行這類債券的目的,是為瞭籌措一定數量的資金用於滿足市政建設、文化進步、公共安全、自然資源保護等方面的資金需要。美國的地方債券稱市政債券,主要分兩類:一類是以州和地方政府的稅收為擔保的普通債務債券,其資信級別較高,所籌資金通常用於教育、治安和防火等基本市政服務;另一類是以當地政府所建項目得到的收益來償還本息的收入債券,政府不予擔保。所籌資金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收費大學生宿舍、收費運輸系統和灌溉系統等。日本的地方債券稱地方債,其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原則上不在交易所上市(東京都債除外)。地方債分公募地方債和私募地方債。英國的地方債券稱地方當局債券,可以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地方當局發行債券的額度由英格蘭銀行(中央銀行)負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