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法國民間長篇故事詩。從12世紀中葉到13世紀末,在歐洲,特別在法國,以動物為“人物”的敘事詩十分盛行。這些詩與寓言不同,其中的動物不但高度個性化、人格化,而且被賦予人的社會屬性,猶如人在現實社會中分屬於一定的階段。這些詩假託寫動物世界的故事,實際上反映當時的社會現實。其中成就最高、影響最大的就是《列那狐的故事》。

  《列那狐的故事》的基本情節出自佛蘭芒的教士尼瓦爾於1152年用拉丁文寫的長詩《伊桑格裏謨斯》、法國中世世紀女詩人瑪麗·德·法蘭西的寓言以及猶太人佩得羅·阿爾豐斯於12世紀初葉寫的東方故事集《教士戒律》。《列那狐的故事》包括1175至1250年間在法國產生的許多以列那狐為主人公的八音節的法文詩篇,計達25,000行。這些詩篇質量參差不齊,是民間流傳的集體之作,其作者大部分已無從查考,現在確知的隻有3人:皮埃爾·德·聖克魯、裡沙爾·德·利松和拉克魯瓦昂佈利的一位神父。這些詩原來各自獨立,直到法國現代學者呂西安·富萊將它們按情節順序編為27個分支,才有瞭完整的體系。

  在《列那狐的故事》裡,昏庸的獅王諾勃勒影射國王,雄狼伊桑格蘭等強大的動物是豪門權貴,雄雞尚特克雷等小動物是平民百姓。中心角色列那狐是新興市民階級的代表。它一方面欺凌和殘害平民百姓,另一方面為瞭保存和發展自己的勢力而和大動物勾心鬥角,甚至向獅王挑戰,並且總能以其狡黠戰勝對方。以列那狐和伊桑格蘭狼的鬥爭為主要線索,作品生動地展示瞭中世紀法國封建社會各種力量矛盾和鬥爭的錯綜復雜的情況。

  對封建階級的無情揭露和嘲弄,出色的喜劇手法,使《列那狐的故事》充分體現出法國中世紀市民文學的獨特風格,歷來被看作法國古代文學遺產中的珍品。不僅在法國有許多續作,在歐洲一些國傢也不乏仿作,歌德的《列那狐》就是一例。

  

參考書目

 L. Foulet,Le Roman de Renart, Paris,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