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散文傢、文藝評論傢、哲學傢。曾用“天才”、奧克塔維·德·羅牟等筆名。生於巴賽隆納。1898年入巴賽隆納大學學習法律,1904年去馬德裡學哲學,1906年後前往法國、比利時、瑞士和德國留學,曾在歐美各地講學。他在傢鄉加泰羅尼亞曾任多種公職,是西班牙皇傢語言學院院士。早年用卡泰蘭文寫作,1922年起用卡斯蒂利亞文寫作。1899年開始使用“格洛薩”形式撰文。“格洛薩”意為“辭彙”,是一種介於散文與格言之間的文體,篇幅短小,言簡意賅,利用故事說明其中所蘊含的的普遍而深刻的道理,體現出作者的哲學思想。“格洛薩”已成為獨具一格的文學形式,產生瞭較大影響。作品有《格洛薩集》(1914)、《新格洛薩集》(1921~1930)、《最新格洛薩集》(1934~1935)。哲學著作有《哲學的秘密》(1947)等。美術評論著作有《戈雅的藝術》(1928)、《巴勃羅·畢加索》(1930)和《在普拉多博物館三小時》(1922)等,這些著作在歐洲藝術史上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