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戲曲文學流派。其領袖人物是吳江(今江蘇吳江)人沈璟。向來認為屬於此派的曲傢有顧大典、呂天成、蔔世臣、王驥德、葉憲祖、馮夢龍、沈自晉、袁於令、範文若、汪廷訥、史槃等。沈璟戲劇理論的主要內容是要求作曲“合律依腔”,語言“僻好本色”。他編纂《南九宮十三調曲譜》,厘定曲譜、規定句法,註明字句的音韻平仄,給曲傢指出規範。沈璟的理論和吳江派諸作傢的實踐,對於扭轉明初駢儷派形成的脫離舞臺實際、崇尚案頭劇的不良風氣,起瞭積極的作用。但沈璟過分強調音韻格律,主張寧肯“不不工”,也要“協律”。他提倡戲曲語言要“本色”,原本意在反對明初的駢儷頹風,但由於他把“本色”狹窄地理解為隻是采用“俗言俚語”、“摹勒傢常語”,也產生瞭弊病。沈璟等人與湯顯祖於萬歷年間曾經在創作方法上有過一場為時不短的激烈爭論。由於吳江派的革新主張主要體現在形式上而不是在內容上,因此,這種革新的影響和意義就遠遜於臨川派,甚至為後人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