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文學批評的發展,大致經歷瞭三個階級:隋及唐前期是總結、評價前代文學的歷史經驗教訓和要求建立新文風的階段;唐中期是文學批評的全盛階段,表現瞭自己的時代特色並取得瞭建設性成就;晚唐五代是其餘波,出現瞭探索文學的形象特徵及創作的形象思維的趨勢。

  隋唐五代文學批評的歷史環境及其特色 隋統一中國後,隋文帝“不好文”(《隋書》),厭惡南朝以來長期形成的華華靡文風,曾於開皇四年(584)“普詔天下:公私文翰,並宜實錄”,並將“文表華艷”的泗州刺史司馬幼之“付所司治罪”。治書侍禦史李諤對此表示支持,上書激烈攻擊魏晉以至齊梁註重辭藻、華而不實的風氣,要求文章寫作應有關政教(《隋書·李諤傳》)。在野的學者王通(584?~618)也竭力主張文章必須闡明三綱五常,關系國傢的存亡得失,而把聲律辭采貶為末流。這些主張都是為鞏固統一國傢的封建秩序服務的。

  唐初,隨著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學術文化也日趨發達。當時帝王大都愛好詩歌,科舉以詩賦取士,詩文風氣一般仍較華艷。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出現瞭一些研究詩歌格律的著作;同時也有不少政治傢、史學傢在探討前代興亡治亂的經驗時,註意到文風問題。房玄齡等修《晉書》,李百藥修《北齊書》,令狐德棻修《周書》,姚思廉修《梁書》、《陳書》,魏徵等修《隋書》,李延壽修《南史》、《北史》,都在文苑傳或文學傳中表述瞭他們的文學主張。劉知幾在《史通》中,也提出瞭他對文學的看法。他們大都不滿南朝特別是齊梁的浮艷文風,希望創造新時代文質兼備的文學,加強文學的政治教化作用。接著,王勃、楊炯等提出瞭文學革新的要求,陳子昂更是這方面的突出代表。盛唐時,政治從清明變得腐敗。天寶間,李白、蕭穎士、李華等繼承陳子昂的革新傳統,分別在詩文創作上提出復古以謀革新的主張,成為中唐文學革新運動的先驅。8世紀中葉,發生瞭安史之亂,對社會民生造成很大的破壞,唐帝國從此進入衰弱時期。中唐時,經濟雖逐漸恢復,政治上又出現瞭宦官專權、藩鎮割據和黨爭劇烈的局面,統治者的紛爭和殘酷剝削,加深瞭人民的苦難。新樂府詩歌創作和強烈要求反映民生疾苦的進步詩論,就是這一時代的產物,杜甫、白居易在這方面作出瞭重要貢獻。同時,適應時代的要求,由韓愈、柳宗元倡導的古文運動,也取得瞭很大的成就。晚唐五代,政治更加黑暗,而商業城市卻得到繁榮發展,文風又趨於華靡浮艷,這在文學理論上也有所反映。作於後晉時的《舊唐書·文苑傳序》,就表現瞭祟尚駢偶聲律的傾向。唐末司空圖《詩品》在詩歌風格的探討方面作出瞭貢獻。

  隋唐五代文學批評的一個重要特色,是詩歌批評的繁榮和詩論、文論的分頭發展。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文學批評,逐漸向詩賦駢散文分體評論發展,齊梁間開始出現象鐘嶸《詩品》那樣專門評詩的著作。到唐代,隨著詩歌創作的發展繁榮,文學理論領域也出現瞭大量的詩歌評論,有單篇論說,有專著,有詩歌選集中所附的評語,還有以詩論詩的作品(如杜甫的《戲為六絕句》),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呈現出前所未見的活躍景象。而唐代古文傢在闡述自己的文學主張時,則常常著重或專門談散文問題。這種詩文批評明顯分工的現象,反映瞭文學批評的深化與發展,並影響到以後宋、元、明、清各代。

  這時期文學批評的另一個重要特色,是在“復古”的旗幟下,進行詩、文的革新。南北朝的駢儷文學,豐富瞭文學創作的形式,但也釀成片面追求華麗辭采、文風輕艷萎靡的傾向,餘波延及初唐。這一現象,引起唐代許多進步作傢的不滿。他們有意識地提倡《詩經》、《楚辭》和漢魏詩歌的傳統,用以反對浮艷的齊梁詩體;提倡先秦兩漢的古文傳統,用以反對東漢以後日趨浮靡的駢儷文風。實際上,他們是在“復古”的名義下,要求建立新的健康的詩文風格。這成瞭唐代詩文創作和批評的主要潮流。幾乎所有傑出的詩文作傢,都曾投身於這個詩文革新潮流,或與之保持一定聯系。他們不但創作瞭許多優秀作品,還寫下不少富有價值的詩文評論。中國文學批評史上作傢兼批評傢的現象相當普遍,這在唐代表現得尤為顯著,杜甫、白居易、韓愈、柳宗元等都是突出的代表。

  隋唐五代文學創作的重要形式有詩、文、詞和傳奇。在文學批評領域獲得充分反映的是詩和文,傳奇和詞在當時地位不高,文人多視為遊戲之作,理論上也很少涉及。詞是晚唐五代新興的文學形式,後蜀歐陽炯為趙祟祚編輯《花間集》作序,說明該集所錄主要是供歌筵舞席、花間月下飲酒佐歡之用,代表當時文人對詞的看法。至於唐代傳奇,盡管創作成果豐碩,卻沒有留下一篇專論。某些傳奇作者常在作品的開頭或結尾處簡要介紹自己的創作意圖和過程,如沈既濟的《任氏傳》、李公佐的《謝小娥傳》曾提到傳奇的褒貶、教育作用。韓愈作《毛穎傳》接近小說體,柳宗元稱道為“以發其鬱積而學者得之勵,其有益於世歟”(《讀韓愈所著毛穎傳後題》),而裴度《寄李翱》則認為是“以文為戲”,不足為訓。這也反映瞭他們對小說文體的不同態度。

  註意詩歌“興寄”“風骨”與“諷諭”作用的理論 南朝齊梁詩體的浮艷作風,籠罩著隋及初唐詩壇,當時近體詩的格式正逐步趨向完成,在理論批評方面,產生瞭不少專門探討聲律和對偶方法的著作。唐初上官儀的《筆札華梁》、元兢的《詩髓腦》,稍後李嶠的《評詩格》和崔融的《唐朝新定詩體(一作“格”)》等書雖多佚失,據日僧遍照金剛《文鏡秘府論》及他書保存的片段論述看,大都繼續發展南朝沈約等人的四聲八病之說,對近體詩的形成有所貢獻,但所論局限於形式,並往往流於瑣碎。於是,王勃、楊炯則都對當時“文場變體,爭構纖微,競為雕刻”,“骨氣都盡,剛健不聞”的風氣表示不滿,從而“思革其弊”(楊炯《王勃集序》)。到陳子昂,更明確有力地提出改革的主張。他推祟“風雅”和漢魏古詩,反對齊梁以來“彩麗競繁”之作,主張詩歌要有“興寄”與“風骨”(《與東方左史虯修竹篇序》),即要有社會內容和明朗剛健的風格。這就為唐代詩歌創作和批評的健康發展指明瞭方向。李白繼陳子昂之後,大力推祟《詩經》、屈原辭賦和“建安風骨”,提倡清新自然的詩風,反對雕飾造作的陋習,並以創作實踐瞭自己的主張。這些理論,反映瞭唐代前期進步詩人對齊梁餘風的不滿和對開創新詩風的要求。

  到瞭唐代中期,由於社會矛盾的急劇變化,註意反映現實的詩歌理論有瞭進一步的發展。杜甫贊美陳子昂的《感遇詩》上繼風騷,又稱道元結的《舂陵行》等合乎“比興體制”,表明瞭他對詩歌思想內容的要求。杜甫也很重視詩歌的藝術技巧,主張題材與風格的多樣化,提倡多方面地向前代(包括六朝與初唐)詩人學習,體現出詩歌集大成者的風度。與杜甫同時的元結,強調詩歌的教化規諷作用,要求詩歌積極影響政治和現實生活,反對內容空洞而“拘限聲病,喜尚形似”(《篋中集序》)之作,在理論上與杜甫相呼應。

  中唐後期,出現瞭白居易、元稹的進步詩論。白居易理論的核心,是重視詩歌的社會作用,要求詩歌創作為現實政治服務。他贊賞古代的采詩制度,希望詩歌能有助於考察國事民生,促進政治改革;他大力提倡諷諭詩,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與元九書》),要求文學創作和社會政治發生密切聯系;強調詩歌應該“唯歌生民病”(《寄唐生》),反映廣大人民的疾苦,語言形式應該“質而徑”、“直而切”(《新樂府序》),便於讀者接受。這些主張,不但發揚瞭古代儒傢“興、觀、群、怨”的詩論傳統,而且反映瞭中唐時期富有現實內容的詩歌創作的充分發展與成熟。白居易以《詩經》的六義為標準衡量歷代詩歌,批判梁陳艷體,倡導諷諭詩,實際上是以“復古”為號召進行詩歌革新。元稹也在他的《樂府古題序》、《敘詩寄樂天書》中,闡明瞭當時諷諭詩產生的社會背景,指出新樂府“即事名篇,無復倚旁”的創作特色,肯定瞭杜甫的開創功績。但他們對“嘲風月、弄花草”之作采取一概鄙棄的態度,甚至對李白詩歌的浪漫風格也認識不足,又未免偏狹。當時韓愈並尊李杜,他在《調張籍》中批評一些李杜優劣論者道:“李杜文章在,光焰萬丈長。不知群兒愚,那用故謗傷。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或謂是為元稹《唐故員外郎杜君墓系銘》之揚杜抑李而發的。

  晚唐五代時,產生瞭一批專門探討詩歌作法的著作,留存的有王叡《炙轂子詩格》、李洪宣《緣情手鑒詩格》、齊己《風騷旨格》、虛中《流類手鑒》、徐衍《風騷要式》、徐寅《雅道機要》、王玄《詩中旨格》、王夢簡《詩要格律》、桂林淳大師《詩評》、文彧《詩格》、保進《處囊訣》等,內容大都膚淺瑣碎,缺少理論價值。杜牧在他的《獻詩啟》中自稱“某苦心為詩,本求高絕,不務奇麗,不涉習俗,不古不今,處於中間”,表現瞭不同流俗的態度。他的《李賀集序》高度贊美瞭李賀詩歌意境辭采的瑰奇,認為它是《離騷》的“苗裔”,但也指出瞭它在“理”(思想內容)的方面的不足,反映瞭他對詩歌現實內容的註意。另外,他還對元白的長篇艷體律詩表示不滿。李商隱《獻侍郎巨鹿公啟》評論唐代詩歌說:“我朝以來,此道尤盛,皆陷於偏巧,罕或兼材。枕石漱流,則尚於枯槁寂寞之句;攀鱗附翼,則先於驕奢艷佚之篇;推李、杜則怨刺居多,效沈、宋則綺靡為甚。”表達瞭他要求兼通眾制,不拘一格的觀點。皮日休則繼承白居易的詩論傳統,強調詩歌的美刺作用。吳融也贊美李白和白居易歌行的諷諭內容,反對李賀等人的歌行專門敘寫“洞房峨眉,神仙詭怪”(《禪月集序》)。還有張為的《詩人主客圖》,雖無甚理論價值,但首推白居易為“廣大教化主”,不僅得到吳融的贊許,也常為後人所稱引。

  註重探討詩歌藝術境界的理論 唐代還有一些作傢、批評傢,比較註重對詩歌藝術境界的探討。相傳為王昌齡所作的《詩格》,首先探索瞭詩歌創作的“物境”、“情境”、“意境”諸問題。其所謂“物”,主要是指山水自然景物。殷璠編選《河嶽英靈集》,即強調“風骨”,又突出“興象”。他批評齊梁詩風“理則不足,言常有餘,都無興象,但貴輕艷”;贊賞陶翰“詩筆雙美”,“實謂兼之”,“即多興象,復備風骨”;褒揚常建、劉眘虛、孟浩然諸人的詩作,都標舉“興”或“興象”。所謂“興象”,即註重情景交融的境界和興味,多指田園山水詩歌於幽靜環境中所表現的高尚志趣和清雅情致。其評語亦對盛唐田園山水詩派作傢及其作品特色多所肯定和贊揚。

  中唐時期,出現瞭釋皎然的《詩式》。皎然論詩側重於藝術表現,認為詩歌語言應通過人工鍛煉來達到自然,同時又重視表現的含蓄,標舉“高”、“逸”、“意中之靜”與“意中之遠”等等。對謝靈運大加贊美,而對陳子昂的否定六朝文學則表示不滿。高仲武編選《中興間氣集》,強調詩歌的清雅婉麗,贊美以錢起、郎士元為首的大歷詩人,表現瞭和皎然大致相同的傾向。

  晚唐司空圖是這派詩論的代表,他在《與李生論詩書》、《與極浦書》、《與王駕評詩書》等文章中,要求詩歌所表現的境界應做到“近而不浮,遠而不盡”,具有“韻外之致”和“味外之旨”,即韻味深長,使人體會不盡。他把淡遠的韻味和含蓄的風格強調為詩歌首要的藝術特征,認為王維、韋應物的詩“澄澹精致”、“趣味澄夐”,最符合他的標準;而元稹、白居易的詩歌則被他斥為“力勍而氣孱”。這樣,就把田園山水詩派推到最高地位。同時,繼皎然《詩式》詳分詩的風格類別之後,司空圖更進一步把詩的風格、意境分為二十四品,並在他的代表作《二十四詩品》中,對每一品都作瞭細致而形象的描繪。這對詩歌風格的分類研究是有貢獻的,其中也流露瞭他偏重淡遠與含蓄的傾向。

  作為唐代田園山水詩派的創作在理論上的反映,這一派詩論傢對詩歌創作的藝術規律作瞭有益的探索,註重探索藝術形象的特征,某些說法還接觸到形象思維的特征;但相對地忽視詩歌的社會現實內容。所論對後世產生瞭深遠的影響。

  古文運動的理論 唐代古文運動的理論,是環繞對“文”、“道”等問題的探討而展開的。早在北周時,蘇綽就已主張政府文告應依經典為式;隋代李諤、王通和唐初諸史傢論文,也都反對六朝浮靡文風,表現出對文章的道德教化作用的重視;尤其劉知幾的《史通》,論史書語言,提倡質樸簡要,主張向《左傳》、《史記》學習,對後來的古文運動都有一定的影響。

  唐玄宗天寶以後,蕭穎士、李華、賈至、獨孤及、梁肅、柳冕等人進一步強調文章的教化作用,提出瞭“文”、“道”或“文”、“教”合一的主張。他們不滿於屈原、宋玉以來“麗而淫”的辭賦和魏晉以後的駢儷詩文,力圖糾正六朝至唐代詩賦駢文形式靡麗之風,提倡恢復先秦兩漢經史學術文章言之有物的傳統,成為古文運動理論的開創者。但他們所強調的“道”和“教化”,大都局限於封建正統的儒傢教條;同時又矯枉過正,往往片面強調質樸,忽視文采,甚至對屈、宋的作品也一概否定,則又反映瞭他們對文學的藝術特點認識不足。

  古文運動的理論,到韓愈、柳宗元而集大成。韓愈大力提倡古文,既重思想內容,也重藝術形式。他宣稱寫作古文是為瞭表現古聖人之道,在這點上跟他的前驅者相似,存在著儒傢正統思想的局限;但他反對佛、道二教,在當時又有其積極的現實意義。在學習古文的途徑和方法方面,韓愈提倡養氣,註意作傢的道德修養;提倡學習先秦兩漢之文,不僅學習經史,還要學習《楚辭》、《莊子》、漢賦的辭采,重視語言的獨創性。這種多方面繼承與創造的意見,是唐代古文運動發展到成熟時期的經驗總結。此外,韓愈在詩文創作方面,還提出過“不平則鳴”之說(《送孟東野序》),在一定程度上道出瞭封建社會裡許多優秀作品產生的原因。柳宗元也強調文章應該“明道”(《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但他所謂的“道”范圍比較廣泛,要求“輔時及物”(《答吳武陵論非國語書》),反映現實政治內容和關切人民利益,具有唯物因素與進步意義。他也重視藝術形式,同時堅決反對那些文采美麗而內容荒謬的作品;重視作傢的道德修養,強調要有嚴肅認真的寫作態度;提倡學習先秦兩漢的文章,包括從經、史、諸子以及《離騷》等文學作品中廣泛吸取營養,等等。這些方面的議論大體上與韓愈一致,對古文運動起瞭推動作用。此外,柳宗元的《楊評事文集後序》還大致區分瞭學術論著、實用文字與文學創作的不同來源與作用,指出瞭它們各自在表現形式上的特征,這就從根本上克服瞭古文運動前驅者那種輕視文學藝術特性的傾向。

  韓愈的弟子很多,影響很大。李翱和皇甫湜是韓愈的兩大弟子。李翱論文,提出創意貴深遠,造言貴獨創,發展瞭韓文“文從字順”的一面。皇甫湜則強調韓愈尚奇好怪的一面,並贊賞司馬相如、揚雄的深奧語言,大力提倡新奇怪異的文風。這種主張到唐末孫樵,更走向極端,將古文寫作引上瞭險怪艱澀的道路。與此同時,皮日休、黃滔推重韓愈的古文,能註意文章的思想內容與質樸風格,但對藝術性的一面則又重視不夠。

  晚唐時期在散文理論方面有所突破的是杜牧和李商隱。杜牧《答莊充書》說:“凡為文以意為主,氣為輔,以辭采章句為之兵衛。”突破瞭韓愈等提倡的儒道傳統,以“意”代“道”,使文章內容更切合實際,可以更好地發揮作者的見解;同時,在肯定思想內容的前提下,也表現出對辭采的重視。李商隱早年亦習古文,但對“學道必求古,為文必有師法”的傳統說法很反感,他認為“道”並不是周公、孔子所“獨能”,因而主張“行道不系今古,直揮筆為文,不愛攘取經史,諱忌時世”(《上崔華州書》)。這顯然是對古文傢道統與文統觀念的否定,帶有異端色采。他雖然強調瞭文章的獨創性與現實性,自己卻並未能沿著這條路走下去,轉向寫作以藻飾為能事的駢體四六應酬文字,結果助長瞭晚唐五代以至宋初的駢儷文風。

  唐代古文運動的理論,在反對重形式輕內容的文風上是有積極意義的,但不少論者劃不清文學作品與學術文章的界線,對文藝的特點認識不足。晚唐五代古文運動趨於衰落,駢儷文重又盛行,與古文運動中的這一偏向也不無關系。成於後晉的《舊唐書》,對韓愈、李翱雖有所肯定,但評價不高;還把元稹、白居易介於駢散之間的文章,看作是對沈約、謝朓永明體的直接繼承,用以標示與古文傢不同的文統,反映瞭當時祟尚駢偶的傾向,顯示瞭古文運動在唐五代所經歷的曲折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