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傳統繪畫法則。“六支”是梵文“謝丹伽”(Sadanga)的意譯,原義為六個肢體,可解作六個部分或要素。

  約成書於西元5至6世紀笈多時代的《毗濕奴往世書》第3部分附錄《毗濕奴達摩優多羅》中的《畫經》提出瞭繪畫六支。約成書於3世紀的《愛經》第1章第3節第16段“六十四藝”的一條註釋(約註於13世紀)也提及繪畫六支。

  根據印度古代經書口口相傳、成書較晚的傳統,六支的基本法則可能追溯到更更古的年代。六支是一段梵文詩體歌訣,可譯作:“形象差別與度量,情與美聯系,相似與色彩區分,即繪畫六支。”①“形象差別”原文為復數,指各種不同的形象、形狀、形式或簡稱形;②“度量”亦為復數,原詞為印度古代邏輯學(因明)術語“量”,即用於支持某種邏輯或哲學論點的論據,此處主要指比例、尺寸、標準、結構等;③“情”是印度古典美學術語之一,指審美情感或心理狀態,此處特指表現繪畫審美基調的具體造型手段;④“與美聯系”,“聯系”與“瑜伽”同詞源,義為結合、相應,“與美聯系”指與“美”相結合、相呼應,此處之“美”並非泛指美麗而是特指優雅,“美”的詞根來源於“鹽”,可解作“有味”,“有味即美”是印度古典美學的中心命題,“與美聯系”將產生“味”(原文“情與美聯系”是一個復合詞,另一種讀法把它合起來作為一支);⑤“相似”是對①“形象差別”的加強、支援和補充,主要指繪畫中出現的形象與畫傢理想中的意象之間的類似或一致;⑥“色彩區分”,“區分”原義為打破、分開、分析,“色彩區分”指色彩分開、分析、分配,亦指對色彩的分別處理、刻意安排與協調配合,使之隸屬於表現某種“情”、“味”(原文“色彩區分”也是一個復合詞,另一種讀法不把它作為復合詞而分成“色彩”與“區分”兩支)。

  六支歷來被奉為印度傳統繪畫的金科玉律,但對六支的解釋卻眾說紛紜。有些西方學者推測中國謝赫《畫品》(約5世紀)序中提及的繪畫六法可能來源於印度的繪畫六支,目前中國學者對這種假設多持反對意見,中國六法中最關鍵的“骨法用筆”、“氣韻生動”二法顯然是中國傳統繪畫美學的特產。至於印度的六支與中國的六法是否僅僅在數字上偶然巧合而在內容上互不相關,抑或中國的六法影響瞭印度的六支,尚待深入探討(見六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