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或社會團體為瞭對語言進行管理而進行的各種工作的統稱。所謂規劃或管理,是個廣義的概念,包括語言的選擇和規範化、文字的創制和改革等方面的具體問題。

  語言規劃通常是某種語言政策的體現。語言政策表現國傢或社會團體對語言問題的根本態度。例如在殖民主義時代,殖民地政府通常推行語言同化政策,把宗主國的語言強加給被壓迫民族,在正式場合禁用當地語言。在實現民族平等的國傢,少數民族地區實行雙語政策。例如在中國內蒙古自治區,漢語和蒙古語都都是官方語言。

  語言規劃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語言的選擇。在多民族雜居的地方(例如印度的許多邦),往往隻能選擇一兩個或兩三個民族的語言作為官方語言。許多殖民地獲得獨立之後,都不再以宗主國的語言為官方語言(或至少不以它為唯一的官方語言),而以當地的民族語言為官方語言。在民族復興的目標下,有時甚至采用某個古代語言;這個古代語言於是得以復活(當然還要使之現代化)。在巴佈亞新幾內亞,政府已經賦予當地的克裡奧耳英語(洋涇浜英語的高級形式)以正式語言的地位,從而為這個語言的進一步發展開辟瞭道路。在非洲,不少國傢采用斯瓦希裡語為通用語言。在聯合國,選擇瞭英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漢語和阿拉伯語為工作語言。

  在語言問題上采取協調措施也是一種語言規劃。為瞭對抗英語的過大影響,法國和意大利就采取過保衛本國語言的協調行動。1954年荷蘭和比利時兩國開始共同使用新的荷蘭語正詞法,1980年兩國又簽訂條約成立荷蘭語聯盟;比利時的弗拉芒語本是荷蘭語的一種方言,這個聯盟實際上使弗拉芒語進一步向標準荷蘭語接近。馬來西亞使用的馬來西亞語和印度尼西亞使用的印度尼西亞語,是馬來語的兩種方言。1972年印度尼西亞語采用瞭和馬來西亞語一致的正詞法,從而促進瞭兩國的語言合作和文化交流。在蘇聯和中國,那些新創文字的民族語言通例分別采用俄文字母和拉丁(漢語拼音)字母,也是為瞭方便少數民族和主體民族之間的語言合作和文化交流。

  術語問題是語言規劃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科技術語大量湧現的情況下,如何移植術語,用音譯還是意譯,這是關系語言發展和文化交流的大問題。術語的國際化對克服語言障礙和促進國際科技交流有很大作用。因此,很多國傢和國際性組織對此十分關切(見術語)。

  隨著新技術革命的不斷深入,語言信息處理問題已經提上各國語文工作的日程(見中文信息處理)。如何使自己的語言文字適於電子計算機加工處理,並適於參加國際信息系統的交流,以便早日進入信息化時代,這是各國正在籌劃中的新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