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對音樂作品不經過預習就能視譜即唱或視譜即奏的技能。這種技能可通過視唱、視奏訓練來達到。

  視唱訓練的方法,一般用發聲的母音或唱名來唱音階、音程、旋律等。從17世紀起,已有聲樂傢為提高學生視唱能力而寫的聲樂練習曲。當時這種聲樂練習曲與器樂曲混用裏切爾卡的名稱。18世紀時,義大利和法國出版的《義大利視唱練習》、《音樂院視唱練習》成為流行的視唱教科書後,各國音樂界逐漸認識到掌握視唱技能有助於專業上的發展,從而把視唱訓練列為音樂樂教育的基礎課程。作曲傢和音樂教育傢如G.A.韋奇、P.欣德米特、Z.科達伊、H.維拉-洛博斯等編著的視唱練習教程,各具特色,一般都包括音程、和弦、節奏、調式、調性、各種譜表、移調、旋律與多聲部訓練等,並與練耳配合進行。

  視奏能力的提高,對一般樂器演奏者來說可通過視唱來進行訓練。對鋼琴演奏者來講,除瞭視唱訓練外,還需在鋼琴上實習,以達到雙目視譜,心中有音,十指得心應手。如果要在鋼琴上視奏重奏、合奏總譜時,由於不能直接獲得其他樂器真實的音響音色效果,還需用聽覺想象來加以彌補。

  參加重唱、合唱或參加重奏、合奏、伴奏等活動,對樂理、和聲、復調、曲式等知識的掌握,都是提高視唱、視奏能力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