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春秋時期晉國的樂師。名曠,字子野。其主要活動時間在西元前558~前532的30多年間。事蹟散見於先秦兩漢的多種文獻中,與音樂有關的主要有:《逸周書·太子晉解》:師曠對太子晉自稱“暝臣”,即盲人,並說隻有靠耳朵辨別一切。他的聽覺敏銳,辨別音律十分準確,因此常和視覺敏銳的離朱並提,認為他倆是稀世的人才。《呂氏春秋·長見》記述:晉平公鑄造大鐘,樂工們都說音已調準,“師曠曰不調,請更鑄之。……至於師涓而果知鐘之不調也”。這些都記載瞭師曠的音準感極佳。《左傳》襄襄公十八年記述:晉國聽說楚國要來進攻,師曠說不用害怕,我吹響律管,從聲律中聽吉兇。知道楚國打不瞭勝仗。吹律聽聲預知吉兇,據說是當時最高樂師的職責之一(《周禮》)。《韓非子·十過》中記載:晉平公宴請衛靈公時,師涓演奏“新聲”師曠指出這是師延為殷紂王所作的靡靡之音,亦稱“清商”,並說到師延投身於濮水等歷史情況。接著為晉平公彈奏瞭“清徵”、“清角”等情調高尚的美妙琴曲。師曠認為靡靡之樂是“亡國之音”,不能聽,“清徵”、“清角”,德薄的人不能聽,可見他是把音樂和道德聯系在一起的。《國語·晉語》還記載瞭他對音樂的議論。他批評晉平公愛好新興的音樂,認為這反映瞭晉平公聰明才智的衰歇,因而會影響到公室沒落;同時議論音樂的作用,說音樂是通過各地風謠的交流傳播德行的,應該使音樂傳播的教化無處不到,使德行傳播得既廣且遠,用詩來詠唱它,用禮來節制它,才能使遠近各處無不歸化。這是正統音樂觀點的最早反映。明、清琴譜中說《陽春》、《白雪》、《玄默》等琴曲為師曠所作,當屬依托之辭,但可見後世對他的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