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音樂經過長期的發展,到20世紀初才具備瞭獨特的美國風格,並取得瞭與西方各國音樂文化同樣重要的地位。在此之前,美國境內存在著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各個民族或種族的音樂,也存在著歐洲音樂傢從歐洲各國帶來的專業音樂。它們之間經過長時期的相互影響、融合,促進瞭美國音樂的形成和發展。

  16~18世紀 1492年,當哥倫佈抵達新大陸時,那裏原是印第安人的居住地。當時印第安人還處在原原始公社制階段。他們的歌唱主要用於勞動、婚喪、準備作戰等場合,以鼓等打擊樂器伴奏,音調簡單,獨具一格。16世紀後,西班牙、荷蘭、法國、英國相繼在北美建立殖民地。隨著各國移民的到達,也帶來瞭他們本國的音樂文化。經過激烈的爭奪,英國人終於取得瞭在北美大陸的絕對優勢。因此,英國音樂對美國音樂的影響最大,它為美國音樂的形成奠定瞭最初的基石。這種情況在宗教音樂、民間音樂和流行音樂中表現得尤為明顯。當初,定居在新英格蘭地區的移民中,許多是不信奉英國國教的清教徒,他們的音樂主要是在做禮拜時唱的宗教贊美歌,其次是在社交場合和傢庭生活中的世俗音樂活動。南部地區清教教義影響較弱,移民們常常唱起他們從傢鄉帶來的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民歌。在偏僻的肯塔基、田納西等地區,至今還保留著古老的英國民間歌舞。1619年,第1批非洲黑人奴隸被販運到北美。非洲黑人酷愛音樂,慣於一邊勞動一邊唱歌。黑人音樂的動人曲調和獨特的切分節奏,對美國音樂的發展起瞭巨大作用。

  1640年,馬薩諸塞出版瞭一本《海灣詩篇歌集》,隻收錄瞭歌詞部分。這是北美刊印的第1本書。1698年此書刊行第9版時,增加瞭常用曲調13首,成為北美出版的第1本帶曲譜的書。但是,當時一般教徒都不識譜。18世紀初,為提高歌唱水平,許多牧師著書指導唱歌。他們離開自已的新英格蘭地區,到鄰近的殖民地進行巡回教唱。有的地方還開辦瞭最初的歌唱學校。同時,隨著移民的增加和一些大城市(如紐約、波士頓、費城和查爾斯頓)的逐漸繁榮,世俗音樂變得活躍起來。歐洲樂器如小提琴、吉他、哈普西科德等開始流行,出現瞭專業的音樂傢。1731年在波士頓舉行瞭第1個音樂會。通常的音樂會節目包括愛國歌曲、歌劇詠嘆調、傳統民歌等,有時也有一些標題的或無標題的器樂作品。在此基礎上,產生瞭美國本地出生的第1批作曲傢。如費城的政治活動傢、音樂傢F.霍普金森(1737~1791),他用流行的英國風格進行歌曲創作。又如作曲傢、歌唱教師兼制革工人W.比林斯(1746~1800),他發表瞭6本歌曲集,其中有一些是根據17世紀英國詩篇歌寫成的頗具特色的模仿對位曲。但是他的這種風格並沒有得到繼續發展。同歐洲音樂相比,當時美國作曲傢的作品被認為不夠成熟。

  19~20世紀 19世紀初,許多歐洲音樂傢來到年輕的共和國,他們帶來瞭遠比美國先進的音樂水平和技巧。為演出歐洲音樂作品而建立的音樂機構有亨德爾和海頓學會(波士頓,1815)、費城音樂基金會(1820)、紐約愛樂協會(1842)等。1848年歐洲革命後,又有大批德國音樂傢移居美國。他們遍及美國各個主要城市,往往占據瞭美國音樂團體中的關鍵職位。他們對德國浪漫主義音樂的傳播,使原先習慣於贊美歌的美國人的音樂趣味發生明顯變化,也給美國年輕一代作曲傢的創作帶來巨大影響。與此同時,音樂教育獲得迅速發展。

  南北戰爭後,美國音樂生活更趨活躍,又有一些重要的音樂團體相繼建立,如大都會歌劇院(1881)、波士頓交響樂團(1881)等。更重要的是,出現瞭一批具有相當專業技巧的作曲傢。他們把美國音樂提高到瞭歐洲的水平,但是他們的作品缺乏獨創性,帶有明顯的模仿F.門德爾松、R.舒曼、J.勃拉姆斯等德國作曲傢的傾向,如J.K.佩因(1839~1906)、G.W.查德威克(1854~1931)、H.帕克(1863~1919)等。成就最高的是E.麥克道爾,他被認為是美國第1個取得國際聲望的作曲傢。他的作品雖然以德國浪漫主義音樂語言為基礎,但增強瞭美國的地方色彩。

  當美國作曲傢們幾乎都在追隨歐洲風格時,歌曲作傢S.C.福斯特卻采用美國黑人音樂的曲調進行創作。他的很多歌曲是為當時盛行的“黑人劇團”(由白人化裝扮演黑人,其成員稱為遊吟藝人)寫作的;而真正的美國黑人音樂卻未受到重視,它們隻是在黑人中流傳、發展著。當時流行的黑人音樂主要類型有靈歌、佈魯斯、勞動歌曲等。

  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出現瞭擺脫德國音樂控制的新潮流。捷克作曲傢A.德沃紮克對此起瞭很大作用。他於1892~1895年間應邀就任紐約音樂學院院長。他建議美國作曲傢把美國印第安人和黑人音樂運用到自己的創作中去。在這方面進行嘗試的作曲傢有A.法韋爾(1872~1952)、H.F.吉爾伯特(1868~1928)等。也有的作曲傢轉向法國音樂,他們的創作與印象派有著密切聯系,如C.T.格裡費斯(1884~1920)就是其中之一。另有一位作曲傢C.E.艾夫斯,孤立於音樂界,獨自探索美國化的音樂語言。他的探索是與他對復雜的、不協調的音響的實驗結合在一起的。他比I.F.斯特拉文斯基、A.勛伯格等作曲傢更早地使用西方某些現代音樂手法。他在當時並未引起人們的註意,後來才被認為是美國老一輩最著名的作曲傢。

  20年代,社會輿論鼓勵美國作曲傢創作具有美國風格和特點的作品。一批作曲傢在各方面支持下,為美國民族主義音樂的確立作出瞭貢獻。特別在交響樂領域,他們為美國音樂贏得瞭與歐洲各國音樂並駕齊驅的地位。曾在巴黎從法國作曲傢N.佈朗熱學習的A.科普蘭、R.哈裡斯、W.辟斯頓、V.湯姆森以及R.塞欣斯(1896~  )等人,盡管他們的經歷和創作個性各不相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把美國的音樂語言與西方第一流的作曲技巧結合起來。最突出的是科普蘭,他被譽為最美國化的美國作曲傢。他們的學生和追隨者如W.舒曼、S.巴伯、L.伯恩斯坦等繼承瞭他們的道路。這些青年作曲傢大都是國內培養起來的。美國國內良好的師資條件,使他們不必再象前輩那樣到國外去接受音樂教育瞭。

  20~30年代的美國音樂並不隻是朝著一個方向發展的。西方音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經歷瞭空前的劇烈變化,出現瞭新的現代音樂流派;即便是上述作曲傢,在他們的某些作品中,也表現出不同程度的實驗的性質。最重要的實驗主義者是1915年定居美國的法國作曲傢E.瓦雷茲。他在一系列作品中進行新的音響實驗,力求突破傳統的音樂體系及樂器的限制,成為西方最早的先鋒派音樂傢之一。同時期,美國的流行音樂空前發展。特別是從黑人音樂佈魯斯、拉格泰姆等演變而來的爵士音樂風行全國,吸引瞭廣大的群眾。在爵士音樂的發展過程中經歷瞭風格的各種變化,代表人物有L.阿姆斯特朗(1900~1971)、埃林頓公爵(1899~1974)等。具有獨立的美國風格的音樂劇(亦稱百老匯歌舞劇)是在歐洲的輕歌劇和喜歌劇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在流行音樂中占有特殊地位。著名的音樂劇作曲傢有R.羅傑斯(1902~1979)、G.格什溫、伯恩斯坦等。格什溫代表瞭美國音樂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他不僅活躍在流行音樂領域,還通過交響音樂創作,成功地把爵士音樂與古典音樂結合起來,從而為縮小流行音樂與嚴肅音樂之間日益擴大的差距作出瞭貢獻。

G.格什溫作曲的歌劇《波吉與貝絲》(劇照)

  納粹政權的出現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使許多著名的歐洲作曲傢來到美國,如P.欣德米特、B.巴托克、勛伯格、斯特拉文斯基、D.米約等。他們給美國音樂生活帶來瞭新的巨大影響。美國成為西方音樂文化的一個重要中心。美國音樂創作的民族性不再受到重視,許多美國作曲傢的作品與歐洲音樂在風格上的差別幾近消失。

  50年代以後,美國音樂更趨多樣化。盡管有的作曲傢基本上按照傳統的音樂語言進行創作,但是吸引著新一代作曲傢的是層出不窮的各種新音樂流派,其中包括序列音樂、電子音樂、偶然音樂等。實驗主義作曲傢的代表人物是J.凱奇。他的作品成為先鋒派音樂走向極端的典型例證。在流行音樂領域內,也出現瞭新的品種。從佈魯斯等音樂發展而來的搖滾樂風靡全國,爵士音樂退居次要地位。搖滾樂的代表人物有E.普雷斯利(1935~1977)等,民歌的著名歌手有B.迪倫(1941~  )等。70年代以後,搖滾樂的熱潮逐漸衰退,各種流行音樂互相影響,在風格上趨向綜合。最著名的流行音樂歌手是M.傑克遜(1958~  )。

  在音樂表演方面,美國往往由於擁有世界第一流的指揮、獨奏傢和歌劇演員而達到很高水平。美國的交響樂團占全世界總數的一半以上。其中,波士頓、芝加哥、克利夫蘭、紐約和費城等交響樂團均享有國際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