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芭蕾演員和編導。1905年4月2日生於基輔。原籍俄國。受過高等音樂教育。1921年起向Б.Ф.尼任斯卡婭和E.切凱蒂學習舞蹈。1923年移居法國。在С.П.佳吉列夫芭蕾舞團時期,曾主演《火鳥》、《牧神的午後》、《彼得魯什卡》等舞劇。他的表演屬古典風格,技藝高超,表演細膩,擅長抒情。1929年主演《浪子》(G.巴蘭欽編導)博得很大聲譽。同年自己編出第1部舞劇《列那狐的故事》。1930~1944年,1947~1959年,在巴黎歌劇院芭蕾舞團任主要演員、編導導和教師。1932年獲教授稱號。1947年創辦巴黎舞蹈研究所。1955年起在巴黎索爾邦大學講授舞蹈史和舞蹈理論。1959年退出舞臺。

  利法爾對法國芭蕾復興貢獻甚大,在他的主持下巴黎歌劇院芭蕾舞團成為劇目豐富、實力雄厚的歐洲舞蹈團體之一。他一生排演過200多部舞劇和歌劇插舞,其中包括《普羅米修斯的創造物》(1929)、《夜》(1930)、《牧神的午後》(1935)、《火鳥》(1953)、《黑桃皇後》(1960)。他稱自己的作品是“新古典主義芭蕾”。他的作品大都取材於《聖經》、古典文學名著和詩歌,常常采用抽象隱喻的表現手法,舞蹈設計註重造型性。他提高瞭男子舞蹈在芭蕾中的地位,要求演員掌握啞劇表演技巧,並用音樂聯系起來。利法爾著有《舞蹈宣言》(1935)、《論舞蹈》(1952)、《舞蹈;古典舞蹈與編舞藝術》(1965)和《芭蕾史》(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