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戲曲文物。共有雜劇磚雕6組,發現於山西省稷山縣馬村段氏墓葬群1、2、3、4、5、8號6座仿木結構磚雕墓的南壁。其中1號墓原有戲俑5個,出土時被打碎。其他戲劇人物均為浮雕,現在原地保存完好。據6號墓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段楫預修墓記》以及各墓的形制、裝飾和出土的錢幣等物判斷,這批雜劇磚雕當為金代前期的遺物。這6組雜劇磚雕中,1、4、5號墓3組有樂隊伴奏。雜劇演員,1、3、8號墓為5人,2、4、5號墓為4人。最高40釐米,最低30釐米。

  3、4、5、8號4組雜劇磚雕,以自左至右為序,3號墓第3人、4號墓第2人、5號墓第4人、8號墓第3人,皆軟巾諢裹,穿長衫,束腰帶,似皆為副凈。其中5號墓的副凈在打口哨,8號墓的副凈雙手向右打恭,頭向左斜側,都是很明顯的滑稽表演。8號墓副凈的化妝很別致,其雙眼和嘴部都畫紅圈,這是過去還沒有發現過的。4 號墓的副凈,身材短小,拱手而立,其整個形象,同稷山化峪2號墓的副凈十分接近,似乎是在刻畫同一個演員。3號墓第5人、4號墓第4人、5號墓第1人、8號墓第4人,皆作官員裝束,戴直腳幞頭,穿圓領寬袖長袍,腰束帶,有的雙手執笏,有的拱手胸前,一般認為是末泥。3號墓第1人、4號墓第1人、5號墓第2人、8號墓第1 人,多戴吏帽,穿圓領窄袖衫,有的撩起衣衫,有的手執棍、板,有的伸出兩指作比劃狀,形象似為仆吏,一般推定為副末。4號墓第3人、8號墓第5人,皆梳發髻,戴冠子或戴花飾,穿窄袖衫,都為裝旦色。

1號墓舞臺後壁上的樂隊浮雕

  除以上4組外,最值得註意的是2號墓出土的一組。共4人,其中第2、第4兩人,都作官員裝束:戴直腳幞頭,穿圓領寬袖長袍,腰束帶。第4人坐在椅上,左手執笏,右手指著右邊,似在審理。第2人雙手都向右指,面部向左,正與坐著的官員說話。站在這兩個官員中間的,即左起第3人,戴吏帽,穿圓領窄袖衫,右手執一大板,目視坐著的官員,左手亦向右指。此3人都在向右指,他們所指的左起第1人,手執竹竿,竿頭系繩,繩上吊著一橢圓形物品,在空中搖動。這4個演員有坐有站,有前有後,主次分明,表情互相呼應,構成一個完整的戲劇場面。這是在演正雜劇無疑。象這樣生動有機的演出場面,用磚雕的形式刻畫出來,迄今還是第一次發現。其表演的劇目內容,尚需作深入研究。

  這批雜劇磚雕的3組樂隊,用的樂器有大鼓、腰鼓、拍板、觱篥、笛。伴奏者或坐或站。其中腰鼓在伴奏過程中似有表演。1號墓的戲俑雖遭破壞,但舞臺後壁上浮雕的伴奏樂隊卻保存完好。樂隊皆戴幞頭、簪花。左上角為大鼓,右上角為拍板(被舞臺柱子擋住),中間一為笛,一為觱篥。前邊左右兩側各有1人打腰鼓。4號墓的伴奏樂隊也浮雕於舞臺後壁上,共5人,自左至右為大鼓、腰鼓、笛、拍板、觱篥。此5人的服飾各不相同,似乎是又一組雜劇演員,將與正在演出的另一組交替表演。5號墓的舞臺後壁上部,雕有樂床,坐4人,服飾相同,除左邊1人袖手而坐外,其餘3人,一執拍板,一吹笛,一奏觱篥。從這組戲雕來看,金代戲曲舞臺上已有樂床的設置。

  從這批雜劇磚雕中,還可以看到不同的舞臺樣式。1號墓與5號墓,舞臺高聳,形似亭,當即“舞亭”。3號墓與8號墓的舞臺,其下開門道,前後相通,形似鐘鼓樓,或可謂之“舞樓”。4號墓舞臺臺面較寬廣,形似大廳,當為“舞廳”。(見彩圖)

山西稷山馬村金段氏墓群雜劇磚雕2號墓出土

山西稷山馬村金段氏墓群雜劇磚雕3號墓出土

山西稷山馬村金段氏墓群雜劇磚雕5號墓出土

山西稷山馬村金段氏墓群雜劇磚雕8號墓出土